《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备参整理——对违反群众纪律行为的处分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备参整理——对违反群众纪律行为的处分第一百二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一)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加重群众负担;本条列出了六个违反群众纪律的行为,咱们先来看一下第一种行为——所谓筹资筹劳,是一种农村税费改革后,为适应农村税费改革取消村提留和“两工”而作出的制度安排,旨在通过村民的民主决策,为兴办村民直接受益的集体生产生活等公益事业筹集资金和劳务。这一制度体现了村民自愿、直接受益、量力而行、民主决策、合理限额的原则,旨...
2024-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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