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1+3+4+N”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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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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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1+3+4+N”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按照市里“大救助、大治理、大政法”三大社会治理体系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2023年着力构建“1+3+4+N”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确立三种服务模式,建立四项工作机制,整合多元力量,力争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助推基层社会治理,维护社会大局平稳有序。一是整合多元力量,构筑四大调解组织。一是成立乡贤团。以市、镇人大代表、企业负责人、村书记、老干部、老党员等热心公益、致力于基层社会治理的乡贤组成调解代表团。二是强化农村法律顾问团。目前,每个行政村都配有法律顾问,充分利用专业人员的优势,给予群众专业的指导意见,帮助化解矛盾纠纷。三是吸收专业调解团。积极吸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