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市直机关部门党委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工作细则[2]

VIP专免
2024-04-05 999+ 39.68KB 13 页 海报
侵权投诉
AccessDenied You do not have read permission on this object. 674995BBD469633136A93555 51gongwen.oss-cn-shenzhen.aliyuncs.com 0003-00000005 https://api.aliyun.com/troubleshoot?q=0003-00000005
员按照分工履行”一岗双责”。纪检机关履行党内监督专
责和协助党委职责,在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精准运用”第
一种形态”。党的工作机关在职责范围内精准运用”第一
种形态”。
员干部。
第二章运用方式和情形
以下方式:
(一)谈话提醒或者书面提醒;
(二)约谈、批评教育;
(三)限期整改;
(四)责令作出检查;
(五)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批评帮助;
(六)通报;
使
使用。
员干部在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
题,或者存在问题虽不构成违纪,但造成不良影响的,或
者存在违纪行为,但情节轻微,不需要给予党纪处分或组
织调整的,或者存在违纪行为,给予党纪处分,但
有从轻轻处分情形,可不予处分或者给予其他处理的,
应当运用”第一种形态”予以处。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摘要:

2022年市直机关部门党委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工作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进一步压实各级党委(党组)管党治党责任,做实做细日常监督,精准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以下简称”第一种形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办法(试行)》等有关党内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本细则所称运用”第一种形态”,是指党委(党组)经常开展谈心谈话、批评和自我批评,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第三条以XJP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

展开>> 收起<<
2022年市直机关部门党委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工作细则[2].docx

共13页,预览4页

还剩页未读, 继续阅读

/ 13
客服
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