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公司领导人员年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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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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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公司领导人员年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XX 区关于做好 2022 年度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年度考核
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 2022 年度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年度考核工作,并
结合开展选人用人“一报告两评议”工作、企业党建责任
制落实情况测评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考核时间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年度考核工作要求在 2023 年3月
30 日前完成,具体时间由考核组与各单位商定。
二、年度考核程序
严格按下列程序组织实施:个人总结述职、民主测评、
分管领导填写评语并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区年度考核工作
领导小组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并报区委研究确定考核等次、
对拟定为优秀等次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在 XX 区范围内公示
5个工作日、考核对象本人在《企业领导人员年度考核登记
表》上签署意见。
三、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贯彻落实中央、XX 省委、
XX 市委和 XX 区委决策部署、履行岗位职责、发挥职能作
用,以及领导干部在德、能、勤、绩、廉方面的表现情况
重点考核以下几个方面内容:学习贯彻 A新时代中国特色
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 XX 大精神等的情况;坚定理想信念、
政治立场,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情况;协调推进“四个全面”
战略布局,推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
的情况;推进乡村振兴、安全生产等的情况;落实中央八
项规定的精神,反对“四风”,廉洁自律的情况;加强法
制建设、依法办事的情况;党建责任、意识形态责任落实
情况等。
四、不同情况人员进行分类考核
(一)考核对象:区委管理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以及
总工程师、财务总监、总经理助理等。
(二)2022 年度内提任、交流任职的人员,按考核年
度内最新任职的职务参加年度考核。在现单位工作不足半
年的,由原单位提供有关情况。2022 年6月30 日以后办
理退休手续的人员参加年度考核。
(三)挂职锻炼、借调或外出参加专项工作的人员,
外出时间超过考核年度半年以上的,由挂职、借调或服务
单位进行考核并将其计入考核基数。外出工作时间不足考
核年度半年的,由派出单位进行考核。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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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公司领导人员年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XX区关于做好2022年度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年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为做好2022年度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年度考核工作,并结合开展选人用人“一报告两评议”工作、企业党建责任制落实情况测评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年度考核时间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年度考核工作要求在2023年3月30日前完成,具体时间由考核组与各单位商定。二、年度考核程序严格按下列程序组织实施:个人总结述职、民主测评、分管领导填写评语并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区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并报区委研究确定考核等次、对拟定为优秀等次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在XX区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考核对象本人在《企业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