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调研人才库建设和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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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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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理想信念坚定,对党忠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
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坚持原则,勇于担当,敢于斗争,实事求是,作风正派,
清正廉洁;
(三)综合素质较高,具有具有较强的发现问题能力、综合分析
能力、学习能力、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四)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熟悉和了解县委、县政府及有
关部门工作情况,热爱调研工作,调研作风扎实;
(五)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调研人才主要从有关部门中优先选择熟悉相关政策法规和工作业
务以及具备党建、组织人事、行政审批、财会、审计、工程监管、
项目管理、乡村振兴、生态环保等工作经验的四级主任科员(含)
以上、事业单位八级管理岗(含)以上的干部。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推荐入库:
(一)近两年年度考核结果中有被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
及以下等次的;
(二)近三年受到过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的;
(三)其他原因不宜推荐入库的。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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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调研人才库建设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XJP总书记关于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化拓展“能力提升建设年”、“查堵点、破难题、促发展”活动成果,提高“大调研、大讨论、大实践”活动质量,有效整合我县各类调研人才力量,努力建设一支素质高、能力强、作风硬的调研人才队伍,切实为全县绿色可持续高质量发展提供智力保障,县委建设调研人才库,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调研人才,是指经县委同意,并统一授权,选派参加县委专项调研工作的四级主任科员(含)以上及事业单位八级管理岗(含)以上的干部。第三条调研人才的评选,遵循人才培养选拔培养使用规律,遵循公平公正原则,遵循从优选拔、宁缺毋滥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