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县直机关推行党员奉献积分星级管理制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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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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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县直机关推行党员奉献积分星级管理制的指导意见(2019年3月X日)为进一步规范对党员的日常管理,提高党员的党性意识和服务意识,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党支部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提升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整体水平,在县直机关推行党员奉献积分星级管理制,用量化积分来回答“党员先进不先进、优秀不优秀”的问题,特制定如下指导意见:一、设置党员奉献积分内容标准党员奉献积分由基本分、民主评议分、奉献分、扣减分和一票否决五部分构成。基本分一般为80分,民主评议分一般为20分,奉献分不设上限,扣减分不设下限。被一票否决的,总得分为0分。党员奉献积分运行周期以一年为一个积分周期,新一轮积分周期开始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