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2023年养犬管理实施办法 汇编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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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养犬管理办法
第一 总则
第一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犬只的饲养、经营及相关管理
适用
第二条军用犬、警用犬、导盲犬及动物园、科研机构
等单位特定用途犬只的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律、公众监督的原则,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长效机制。
并建立养犬管理协调机制。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分工履行职
(一)公安部门是养犬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养
犬登记管理,查处违法违规养犬行为及因犬引发的违反治
安管理和犯罪行为,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相关执法和应急处
()
犬破坏市容环境卫生行为;协助公安机关查处无证养犬、
()()
监测、处置工作,发放犬类免疫证;负责犬类集中饲养和
无害化处理等场所、犬类诊疗机构的监管, 以及犬只收容
()
册登记和督管工作
(五)卫生健康部门负责人类狂犬病疫情监测、人用
狂犬疫苗注射、犬伤处置、狂犬病人诊治及卫生宣传教育
()
(七)财政部门负责养犬管理的经费保障工作
各职能部门应当按照上述分工制定实施细则及工作流
级人府及关部政预
第六条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应当在本单位开
养犬管理传教,协助做本办法实工作
居民(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应当协助各级人民
政府做好养犬管理工作,可以召集居民会议、村民会议、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加强物业区域内养犬行为的监督,
止违犬行
报刊、广播电视、网体应当开展依法、
工作
第七条单位和违反本办法的行为有劝阻、
公安、农业农村、城市管理、卫生健康等相关部门应
第二章 管理区域
管理区和一 ()养区内止饲养犬只。
务区,法律法规规定需养犬的单位园(
)区和集体宿区;法律法规规定的区域。
(二)
(市)人民政府可以地重点
()
管理区内人养犬,每户不超过二只。
犬和大养犬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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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23年养犬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犬只的饲养、经营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第二条军用犬、警用犬、导盲犬及动物园、科研机构等单位特定用途犬只的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三条养犬管理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分工、养犬人自律、公众监督的原则,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长效机制。第四条本市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养犬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并建立养犬管理协调机制。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分工履行职责:(一)公安部门是养犬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养犬登记管理,查处违法违规养犬行为及因犬引发的违反治安管理和犯罪行为,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相关执法和应急处置工作。(二)城市管理部门负责查处街面占道售犬行为和养犬破坏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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