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河湖“清四乱”规范化常态化开展,全面排查河湖“四乱”问题,将
“清四乱”整治范围向中小河流、农村河湖延伸。截至目前,自查发现河湖
“四乱”问题 59 处,已全部完成清理整治。二是开展黄河河道及滩地被占问题
整治工作。对黄河永宁段河道及滩地内“四乱”问题进行了详细摸排调查,共
发现“乱建”问题 27 处,共计 77 间(座)3699 平方米。截至目前,10 处“乱
建”问题已完成清理整治,剩余 8 座泵站、5 处护岸林管理房、3座庙宇和 1 座
铁塔基站申请保留,已编制完成洪水影响评价及整治方案并通过专家评审,县
水务局作为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通过并出具审查意见。三是完成河湖管理范围
划定、复核及界桩设立工作,共设立界桩 742根。四是加强人工湿地运行管理,
确保入黄水质稳定达标。根据《XX 回族自治区全面推行河长制重点任务进展情
况通报》,重点入黄排水沟水质稳定达到地表水Ⅳ类或以上水质,黄河国控断
面水质稳定实现Ⅱ类进Ⅱ类出。五是全面落实“河长+检察长+警长”工作机制,
县河长办、检察院、公安局联合制定并印发《XX 县河湖长制“河长+检察长+警
长”实施方案》,落实河湖检察长 10 名、河湖警长 6 名,全面压实“三长”工
作职责,提升河湖执法水平和治理能力。
(三)强化水资源管理,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一是合理制定水量分配计
划。2021 年下达黄河干流水量为 3.50亿立方米,地下水水量 615.26 万立方米。
我县首次对非居民用水户下达用水计划,结合用水定额量、近三年实际用水量
及永 XX 总体用水控制指标,对核定范围内各非居民用水户用水总量进行调控,
最终实际批复计划量 132万立方米。二是严格执行取水许可制度。继续抓好取
水许可准入关,目前全县已取得取水许可证共 18家,依法注销 3 家违规许可的
取水许可证,完成换发电子取水许可证 8 家。三是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
周”“宪法宣传日”等在人员密集场所,面向社会宣传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
源管理条例等各项法律、法规,悬挂宣传标语 30处、张贴宣传海报 50处、发
放宣传彩页 500 份,水法律法规及节约用水知识普及得到了很好推广。四是开
展了取水工程(自备井)核查登记专项整治行动。全县在册系统内登记474 家
1344 眼取水口,截至目前,系统内整改销号共72眼,其中封填 40眼,取得取
水许可证 32眼。望洪镇、李俊镇港菜基地 291眼自备井全部安装计量设施,编
制水资源论证报告已完成专家评审,保留的自备井正在按流程办理取水许可手
续。五是深入推进用水权改革。编制完成了《XX 县落实水资源“四定”原则深
入推进用水权改革实施方案》《XX 县推进用水权改革 2021 年任务清单》及《XX
县推进用水权改革五年任务清单》。成立了 XX 县推进“四权”改革工作领导小
组,各相关责任单位逐级成立用水权改革工作专班,明确了工作职责和工作方
向。编制印发了《XX 县用水权确权实施方案》《XX 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
案》,委托第三方对我县骨干工程以下供水工程进行成本核算。六是针对黄河
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反馈问题,涉及我县“中粮葡萄种植公司长期违规取用地
下水”等四个方面问题,水务局逐条认真分析查找原因,有针对性地制定了详
细的整改措施,并依次明确了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积极征求部门意见,不
定期地召开整改工作推进会议,切实保证整改工作做真做实做细,不走过场,
不留死角,目前整改工作正在全面落实中。七是以“两不愁三保障”为工作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