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2020年国庆节、中秋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2020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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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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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安全
防范措施。要进一步严格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落实
属地管理、部门监管和企业主体责任,加强督促检查,层
层压实责任,各级领导干部要亲力亲为,深入一线开展检
查。各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节日期间正常生产的单位,要
认真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和
隐患排查治理,严防各类事故发生。各级公安交警、交通
运输、住建、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应急、消防等负有
安全监管职责部门要有针对性地组织好节假日期间的督导
检查、明查暗访、指导服务,督促相关企业和单位排查隐
患、堵塞漏洞,有效防范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二、突出节日特点,切实加强重点领域环节管控
各县(区)、开发区和各有关单位要针对国庆节、中秋节
群众出行增多的特点,切实加强交通运输、旅游和人员密
集场所安全监管,严防发生群死群伤事故。一是要加大对
重点交通运输企业、重点车船、重点路段(水域)的监督
检查和执法力度,严格检查各类交通运输工具技术性能和
运营状态,加快推进危险路段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查处各
类交通违法违规行为。二是要进一步加强旅游场所风险区
域、游客运载工具、游乐设施及带有危险性项目的排查监
测和维护管理,按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控制好景区、
游乐场所高峰时段人流量。三是要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
整治,突出商场市场、餐饮娱乐、宾馆饭店、文物建筑、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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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2020年国庆节、中秋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南安委办〔2020〕87号各县(区)、开发区安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国庆、中秋长假将至,群众出行增多,各类生产经营活动活跃,安全生产压力增大,为切实抓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切实保障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庆中秋节假日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桂安委办〔2020〕80号)要求,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加强重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县(区)党委、政府、和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和以及各有关单位要坚决贯彻落实XJP总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