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篇)关于民政统计工作的自查报告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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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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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民政统计工作的自查报告材料
(3篇)
篇1: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民政局的
精心指导下,全县民政干部职工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
发展观”和“三个建设年”活动,以“满意在民政,工作
创一流”为目标,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努力推动
全县民政工作加快发展, 县烈士陵园搬迁重建工作取
得重大进展,救灾救济、五保供养、城乡低保、优抚安置
基层政权建设、社会事务管理等各项民政工作进展顺利,
圆满完成了全年的各项工作任务。在全县民政干部职工的
共同努力下,民政工作取得了显着成绩,多项工作受到上
级表彰。被县委、县政府授予“岗位目标争名升位活动先
进单位”、“本职工作争创一流先进单位”、“招商引资
工作先进单位”、“平安博兴建设先进单位”、“信访工
作先进单位”、“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
号;被省民政厅、省军区政治部表彰为“全省军休工作先进
单位”。 今年以来,我们加强城乡低保规范化建设。
截止目前,我县共有城市低保对象 1545 户、3331 人,农村
低保对象 5664 户、7869 人,从今年一月份起,城市低保标准
为每人每月 280 元,月人均补差 150 元以上,自 10 月份开
始,城市低保人均补助达到 160 元以上;从今年一月份,农
村低保标准为每人每年 1200 元,自下半年起,农村低保按
分类施保标准发放,其中 a类特困、b类较困、c类一般户
每人每月分别补助 75 元、60 元、55 元,农村人均月补助水
平达到 60 元以上,低保金按月(农村低保按季度)发放、及
时到位,每年发放城乡低保金近 1000 万元,占全县总人口
2.3%的城乡贫困居民全部纳入了最低生活保障网,基本实
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按照省市部署,今年 3月
份开始,我们开展了城乡困难居民普查工作,圆满完成了
普查的各项任务。其中,城镇困难居民普查共普查 1781 户、
4301 人,占城镇总人口的 6.99%。农村困难居民普查共普查
15345 户、25368 人,占农村总人口的 6.16%。加强了以应
保尽保、应退尽退、动态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城乡低保规范
化建设。从今年 9月份开始,城市低保全部移交社区及居委
会管理。我们将已死亡的低保对象停发,将新致困人员及
时纳入了农村低保,共调整农村低保对象 126 人;共取消 23
户、52 人的城镇低保待遇,新 XX 市低保对象 29 户、61 人。
在城市低保实现分类管理,分类施保的基础上,大力推行
农村低保的分类施保工作,目前,按照分类施保确定的新
补助标准,已全部发放到农村低保对象手中,全年共发放
农村低保金 520 多万元。认真做好城乡医疗救助工作,按照
我县医疗救助的有关规定,积极做好重病低保对象及特困
家庭进行医疗救助的审批审核工作。对 37 名城市医疗救助
对象发放救助金 13.88 万元,对 21 名农村医疗救助对象发
放救助金 5.7 万元。 加强敬老院建设和管理,全面落实
五保供养政策。09 年春节前,组织走访慰问了10 处敬老院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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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民政统计工作的自查报告材料(3篇)篇1: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民政局的精心指导下,全县民政干部职工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三个建设年”活动,以“满意在民政,工作创一流”为目标,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努力推动全县民政工作加快发展, 县烈士陵园搬迁重建工作取得重大进展,救灾救济、五保供养、城乡低保、优抚安置基层政权建设、社会事务管理等各项民政工作进展顺利,圆满完成了全年的各项工作任务。在全县民政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民政工作取得了显着成绩,多项工作受到上级表彰。被县委、县政府授予“岗位目标争名升位活动先进单位”、“本职工作争创一流先进单位”、“招商引资工作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