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乡村振兴局、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x市“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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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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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乡村振兴局、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
印发 x市“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实施方案
各区(县)乡村振兴局、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乡村振兴局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x 省“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实
施方案>的通知》(x乡振发〔x〕x号)要求,引导脱贫
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促进雨露计划毕业生稳
定就业,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
接,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
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x省第
x次党代会精神,保持过渡期内教育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坚
持就业优先导向,坚持服务脱贫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
庭,下同),以脱贫家庭新成长劳动力为重点,采取有效政
策举措,巩固拓展技能脱贫成果,大力增强脱贫家庭新成
长劳动力的技能水平和就业竞争力,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提供人才支撑,促进脱贫人口收入持续增长。
(二)行动目标。过渡期内,以雨露计划助学帮扶为基
础,以校企合作为重点,以社会组织等多方参与为平台,
全面开展“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促进我市脱贫家庭
新成长劳动力入读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提升技能素
质。帮助雨露计划毕业生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
二、主要任务
(三)全面摸底排查,掌握底数意愿。各区(县)乡村
振兴部门牵头,教育部门指导好教育系统,充分发挥好一
线帮扶干部力量和学校资源,全面摸清脱贫家庭新成长劳
动力底数、入读职业院校意愿、雨露计划在读学生底数、
雨露计划毕业生就业意愿等情况,建立健全新成长劳动力
入读职业院校意愿清单、雨露计划在读学生清单、雨露计
划即将毕业学生就业意愿清单和雨露计划已经毕业生就业
意愿清单,并在全面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建立数据台账,
做到动态调整、动态管理。各区(县)乡村振兴、教育、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交流会商,对雨露计划资助
的学生信息进行共享共用。(市乡村振兴局、市教育局、市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落实资助政策,推进“雨露计划+”。各区
(县)要严格按照《市乡村振兴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人
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好“雨露计划”的通
知》要求,充分发挥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村“两委”
的作用,依托教育部门和学校,广泛宣传雨露计划,解读
资助政策,组织引导脱贫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
乡村振兴部门、教育部门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照
各自职能职责,要按时足额发放“雨露计划”助学补助,
教育部门主要负责《x省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实施办法》
(x教助发〔x〕x号)文件要求部分。以全国防返贫监测
信息系统标注的学籍信息为依据,落实资助政策,做到应
补尽补、应助尽助。及时将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新成长
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纳入雨露计划资助范围,资助时间自
接受资助之日直至毕业。(市乡村振兴局、市教育局、市人
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加强职业教育,提升技能水平。各区(县)教育、
人社等部门要指导当地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行业企
业用工需求和学校实际情况,合理设置招生专业、开发课
程。要利用职业教育统一招生平台发布职业院校及其专业
设置、招生情况等信息,切实做好职业院校招生工作。要
深化校企合作,发挥优质院校和龙头企业资源优势,通过
共同研究制定培训方案,鼓励企业联合职业院校举办定制
班、定向班,共同开展在岗技能提升、人才培养等服务,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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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乡村振兴局、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x市“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实施方案各区(县)乡村振兴局、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为认真贯彻落实《省乡村振兴局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的通知》(x乡振发〔x〕x号)要求,引导脱贫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促进雨露计划毕业生稳定就业,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x省第x次党代会精神,保持过渡期内教育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坚持就业优先导向,坚持服务脱贫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