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人员收受烟酒问题如何定性处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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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投诉
员收性处
实践中,公职人员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烟酒问题较为常见。
法规定,进一步厘清收受烟酒等物品的价值认定和定性处理
问题
一、从纪法角度认识收受的烟酒性质
在纪法层面,根据党纪处分条例第八十八条规定和公职
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烟酒属于纪法规定
财物中的礼品范畴,而相关烟酒提货券、烟票则属于消费卡
和有价证券范畴,收受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烟酒等礼品、卡
券属于廉洁纪律、廉洁要求的规制范畴。在职务犯罪层面,
根据“两高”《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
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烟酒属贿赂犯罪中的财物,而相关
烟酒提货券、烟票则属于财产性利益。
酒等性。
是 区
贿中主员收
益。事项
的 ,
2013 1
者违反
廉洁纪律。若收受烟酒的同时,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了利益
贿
贿
种情况分别处理。
第一、收受的烟酒实物尚未灭失。对烟酒实物尚未灭
失 的
值。此时如保有相关烟酒的购买发票、支付凭证,
在鉴定非伪的情况下 也可以实买发和支付
证显
格认定其价值
第二、收受烟酒提货券、烟票。烟酒提货券、烟票本身
在真问题烟酒券、烟票相
定价值的依据,同时要调取相关店家关于烟酒提货券、烟票
与实值是否等存在差额的证据
扣记结算凭证购买价格低
以实际购格认价值。如查
对象8 优惠购买一张面值 1000
的烟酒提货,则
认定相关数额为 800 元。如果烟酒提货券、烟票注明的是一
格,
第三、公职人员知悉或参与烟酒购买过程的。实践中
对 于
是根据公职人员要求或指定购买的,则应以对方实际支付价
摘要:

公职人员收受烟酒问题如何定性处理实践中,公职人员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烟酒问题较为常见。当前,对收受烟酒的价值和性质如何认定,相关款物如何处理存在一定的争议。本文根据收受烟酒的不同情形,结合纪法规定,进一步厘清收受烟酒等物品的价值认定和定性处理等问题。一、从纪法角度认识收受的烟酒性质。在纪法层面,根据党纪处分条例第八十八条规定和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烟酒属于纪法规定财物中的礼品范畴,而相关烟酒提货券、烟票则属于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范畴,收受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烟酒等礼品、卡券属于廉洁纪律、廉洁要求的规制范畴。在职务犯罪层面,根据“两高”《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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