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北省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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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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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湖北省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工作要点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
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
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和省委一号文件精神,学习运用“千村
示范、万村整治”蕴含的发展理念、工作方法和推进机制
围绕农业农村部、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和省农业农村厅
工作安排,坚决守住“三农”底线,稳妥深化农村改革,
维护农村稳定安宁,为大力实施强县工程、建设农业强省
贡献经管力量。
一、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
(一)稳妥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 30 年试
点。在沙洋县等 6个县(市、区)启动第二轮土地承包到
期后再延长 30 年整镇试点,扩大整村试点范围。指导试点
地区探索农村土地二轮承包到期后再延长 30 年的具体路径
方法,坚持“大稳定、小调整”原则,确保绝大多数农户
原有承包地保持稳定、顺利延包,稳定农户土地权益预期。
(二)加强土地承包合同规范化管理。推进承包合同
管理平台数字化建设,完善承包合同日常变更工作机制,
定期更新全省承包合同数据库,推广使用湖北省农村承包
地管理信息系统,做好与农业农村部土地承包合同网签平
台数据对接。继续做好土地承包合同管理与不动产统一登
记有序衔接工作。探索建立农户依法自愿有偿退出承包地
工作机制。规范农村集体机动地合同管理。
二、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高质量发展
(三)引导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坚守政策底线,
积极引导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支持平原湖区、丘陵
山区因地制宜、分类推进流转。推广沙洋县“按户连片集
中经营”、公安县“三块田”(自种田、流转田、待转
田)、潜江市“一组两作区” (一个组内承包地分为自种
区、流转区)等经验。继续开展“小田并大田”改革试点
鼓励已开展试点的 10 个县(市、区)有序扩大试点范围,
新增阳新县等 15 个县(市、区)稳步开展试点,推动农田
“优质、集中、连片”。探索建立土地经营权流转价格合
理形成机制。健全联农带农益农机制,总结推广土地经营
权流转促农民增收模式。
(四)促进农业社会化服务能力提升。继续培育“六
有”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加强服务组织能力建设,鼓励
有条件的主体建设区域性农业社会化综合服务中心。支持
各类服务主体围绕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和服务小农户
推广应用良种、良法、良机、良制集成配套的综合性解决
方案。加强社会化服务标准体系建设,逐步建立覆盖全省
主要粮油茶果作物生产的服务标准。在曾都区等 6个县
(市、区)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质量价格监测试点。在保
障粮食安全的前提下,围绕重点农业产业链,推动服务范
围从粮棉油等大宗农作物向果菜茶等经济作物拓展、从种
植业向养殖业等领域推进。积极探索创新服务业态、服务
模式、服务机制,总结一批农业社会化服务的行业标杆,
继续开展湖北省农业社会化服务典型发布活动,推介农业
社会化服务创新试点单位。
三、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监管体系
(五)强化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贯彻执行农村集体经
济组织财务制度和新会计制度。持续开展农村集体资产监
管提质增效行动,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资源发包合同、加
强农村小型工程项目管理。强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监
督。修订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制度文件。抓好农村
集体资产年度清查,做好统计年报工作。开展农村产权流
转交易市场规范年活动,完善交易规则,加强交易监管,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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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湖北省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工作要点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和省委一号文件精神,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蕴含的发展理念、工作方法和推进机制围绕农业农村部、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和省农业农村厅工作安排,坚决守住“三农”底线,稳妥深化农村改革,维护农村稳定安宁,为大力实施强县工程、建设农业强省贡献经管力量。一、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一)稳妥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在沙洋县等6个县(市、区)启动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