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化诉源治理中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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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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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深化诉源治理中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是一项系统工程,需
要在深入把握其核心要义的基础上,不断总结各方面工作
中实践经验,促进“枫桥经验”的理论与实践深度融合,
才能不断创新和发展“枫桥经验”,永葆“枫桥经验”的
活力。
诉源治理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延伸,是我国司法
人民性的重要体现,与“枫桥经验”具有理论上的继承性
今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 周年、
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20 周年,也是
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在社会基层坚持和发展
新时代‘枫桥经验’”重大部署的开局之年。在新时代背
景下,全国各地持续深化诉源治理,形成了许多创新模式
和实践经验,总结这些模式的内在机理,推动其在社会治
理中广泛运用和创新发展,无疑具有独特的理论价值和现
实意义。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是一项系统工程
需要在深入把握其核心要义的基础上,不断总结各方面工
作中实践经验,促进“枫桥经验”的理论与实践深度融合
才能不断创新和发展“枫桥经验”,永葆“枫桥经验”的
活力。
在深化诉源治理中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需要准
确把握诉源治理与“枫桥经验”的理论关联。一是新时代
“枫桥经验”是不断发展的社会治理经验,离不开诉源治
理在内的实践经验的不断总结。从 1963 年11 月,毛泽东
针对“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
就“枫桥经验”作出重要批示;到习近平同志 2003 年在浙
江工作时,明确提出要充分珍惜、大力推广、不断创新
“枫桥经验”;再到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
阐述“枫桥经验”,“枫桥经验”是不断与时俱进的。同
时,“枫桥经验”及其在各地的实践成果为习近平法治思
想中法治社会理论的形成提供了现实基础和源头活水。可
以说,经过 60 年的发展,我国已经形成一整套行之有效且
具有典型意义和示范作用的基层社会治理机制和方法,形
成了新时代“枫桥经验”,从而成为平安中国建设、法治
社会建设的法宝,成为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有效抓手。
二是诉源治理作为社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枫桥经
验”一脉相承。诉源治理是在因应诉讼量大幅上涨、法院
司法解纷能力有限、人民群众矛盾化解困难等实践问题中
提出来,目的是为了强化诉讼纠纷解决机制与非诉纠纷解
决机制的衔接,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核心是
要充分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这一目标与“枫桥经验”中的
“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具有理
论上的契合性。诉源治理作为降低社会治理成本,提高司
法质效的关键举措,是推动基层社会治理水平跃升的应有
之义。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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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深化诉源治理中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在深入把握其核心要义的基础上,不断总结各方面工作中实践经验,促进“枫桥经验”的理论与实践深度融合,才能不断创新和发展“枫桥经验”,永葆“枫桥经验”的活力。诉源治理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延伸,是我国司法人民性的重要体现,与“枫桥经验”具有理论上的继承性今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也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在社会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重大部署的开局之年。在新时代背景下,全国各地持续深化诉源治理,形成了许多创新模式和实践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