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纪学习教育党课讲稿:党纪与国法关系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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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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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纪学习教育党课讲稿:党纪与国法关系研究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
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不仅要模范遵守国家法律,
而且要按照党规党纪以更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延伸出
“党纪严于国法,国法高于党纪”的普遍共识。随着党对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践全面领导不断深入,党纪在更
多层面上与国法紧密关联。党纪与国法在法治体系内部逐
步由相对分离发展为相互交融,二者的关系也进一步得以
延展,并呈现出类型化特征。以此为视角,可以将党纪与
国法的关系概括为并行不悖、结构耦合和衔接协调三种类
型。
一、党纪与国法的并行不悖关系
党纪与国法的并行不悖关系是指党纪与国法在各自体
系内运行而不相违背。构成这一关系的前提是党纪与国法
在共同遵循法治原则下相互独立、遵循不同的逻辑运行方
式、党纪与国法并行应遵循“不违反”原则。
(一)党纪与国法在共同遵循法治原则下相互独立
从社会学角度来看,法律是社会规范体系中最重要的
规范形式,此外还包括团体规章、行业规范、道德规范等
而法律是公民的最低行为准则,其他规范都不能突破法律
规范的“底线”。在现代社会,社会组织或团体为实现其
组建宗旨,都可以在法律积极明确授权范围或消极默许范
围内自主制定规章制度,用以调整组织事务、规范组织成
员行为。因而遵循国法是党纪与国法相互独立的前提。党
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将“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纳入中国特
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之中。一方面,表明了党内法规与国
家法律在法治体系中呈现出一种价值同向性关系。另一方
面,党规与国法在法治体系中各自承担不同的法治任务。
党内法规与国法相互独立,实际上是同一法治体系之下各
自分工不同。党内法规必须在遵循法治的前提下运行。党
纪作为党内法规体系中的惩戒性条款,主要作用在于对违
背党的理想信念、违反党内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道德要
求的党员行为进行党内处分,目的是为了保证党内一切规
矩得到遵循。与之相对应的是国法体系中的惩戒规范。众
所周知,国家法律仅对公民实施的扰乱社会秩序、妨害公
共安全、侵犯他人人身权利、侵犯公私财产等行为进行规
范。这与党纪在惩戒对象、惩戒方式和惩戒结果方面多有
不同,在此维度中党纪与国法的独立关系得以明晰。
(二)党纪与国法各自遵循不同的运行逻辑
党纪与国法的逻辑理念不同。党纪以政治纪律为首要
纪律,以树立党的权威,做到“两个维护”为核心目标,
对一切违反政治纪律和破坏党中央权威的行为予以惩戒,
党纪的价值在于保障政党目标实现。党纪之所以能够成为
国家法治的重要环节,取决于中国共产党自身具有先进性
代表了人民的意志和利益。因而,党纪的运行逻辑在于维
护党的权威、强化党的组织、统一党的意志并不断加强党
的建设。自人类历史上制定出第一部法律以来,对于法律
应有的价值探索就未曾停止。对于“恶法非法”抑或“恶
法亦法”始终是自然法学派与实证主义法学派所争论的焦
点,直到现代社会“良法善治”成为法治的基本理念,法
律所内含的公平正义价值已获得普遍认同,保障人的权利
与尊严也被作为现代宪法的核心思想。
党纪与国法的评价标准不同。党纪的逻辑起点在于如
何保证党的先进性。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
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两个先锋队”的
性质决定了党员应当有崇高的道德品格、个人修养和奉献
精神,因此党纪必然对党员作出道德评价,并发挥型塑党
的崇高道德之功能。党纪不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而以
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约束党员的政治行为,以价值
和人格感召力为引领,以监督与问责为手段保障实施。由
此思想教育与行为规制的双重方式构成了党纪运行的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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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纪学习教育党课讲稿:党纪与国法关系研究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不仅要模范遵守国家法律,而且要按照党规党纪以更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延伸出“党纪严于国法,国法高于党纪”的普遍共识。随着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践全面领导不断深入,党纪在更多层面上与国法紧密关联。党纪与国法在法治体系内部逐步由相对分离发展为相互交融,二者的关系也进一步得以延展,并呈现出类型化特征。以此为视角,可以将党纪与国法的关系概括为并行不悖、结构耦合和衔接协调三种类型。一、党纪与国法的并行不悖关系党纪与国法的并行不悖关系是指党纪与国法在各自体系内运行而不相违背。构成这一关系的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