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篇)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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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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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5篇)
篇一
一、党员外出务工经商或从事其他正当职业,应事先向党
支部报告。
二、党员外出时间在个月以上,且有固定地点的,将其组
织关系转至所在地区或单位党组织。
三、党员临时或季节性外出且无固定地点的,组织关系仍
由原单位党组织管理,并报乡(镇)党委核发《流动党员
活动证》。
四、正式党员人以上集体外出,且在点相对集中的,建立
临时党小组。
五、外出党员和临时党小组负责人应主动经常与党支部保
持联系,定期汇报情况。外出党员接到党支部有重要活动
通知后,应按时返回。
六、党员持《流动党员活动证》在外出所在地或单位党组
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但不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
权。
七、对外来务工经商的党员,积极接受他们的组织关系和
党员身份证明件,安排他们参加党的活动和过组织生活。
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篇二
为加强流动人口管理,保障外来旅游和暂住人员的合法权
益,维护我社区居住秩序,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共建繁
荣、共保安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
定,结合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坚决贯彻和执行上级领导机关有关外来人口管理工作
的各项规定和制度;
二、要对各旅店、客栈入住人口登记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
定期不定期的检查,督促他们做好台账,发现可疑人员及
时向公安部门、村委会报告。
三、加强暂住证管理。做到一人一证,最长有效期为一年
不得随意转让、冒领、伪造、骗取。每月一次对我村的流
入暂住人口进行排查,全面掌握外来人员的流量和动态,
对新暂住人口或暂住证过期的,要督促其到派出所申报临
时暂住户口,办理暂住证。对不及时办理暂住证的,按有
关规定处罚。
四、在排查中如发现暂住人口有违反国家的法律、法令和
计划生育规章制度的,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五、对我社区外出人口开展必要的、有效的计划生育及相
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做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审核
工作,对已外出的应予补办。负责做好与现居住地的联系
和信息沟通工作。
六、加强和改进收容遣送工作。对于无合法证件,无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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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党员管理制度(5篇)篇一一、党员外出务工经商或从事其他正当职业,应事先向党支部报告。二、党员外出时间在个月以上,且有固定地点的,将其组织关系转至所在地区或单位党组织。三、党员临时或季节性外出且无固定地点的,组织关系仍由原单位党组织管理,并报乡(镇)党委核发《流动党员活动证》。四、正式党员人以上集体外出,且在点相对集中的,建立临时党小组。五、外出党员和临时党小组负责人应主动经常与党支部保持联系,定期汇报情况。外出党员接到党支部有重要活动通知后,应按时返回。六、党员持《流动党员活动证》在外出所在地或单位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但不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七、对外来务工经商的党员,积极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