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全市“九小”场所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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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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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全市“九小”场所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为切实加强“九小”场所消防安全,进一步夯实火灾防控
基础,确保辖区火灾形势持续平稳,支队对“九小”场所消防
安全检查工作提出要求,现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批示指示精神,践行“两个切实”
要求,紧紧围绕国家局党委、总队党委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
署,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
治2023 行动”,全力提升“九小”场所消防安全整体水平,
有效防范化解火灾风险,坚决防范“小火大灾”事故发生,确
保全市火灾形势平稳。
二、整治对象
除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以外的购物场所、餐饮场所、住宿场
所、公共娱乐场所、休闲健身场所、医疗场所、教学场所、生
产加工企业、易燃易爆危险品销售、储存场所等“九小”场所
和沿街店面,尤其是要以人员集中的小饭店、小旅店作为优先
检查对象。
三、检查形式
将“九小”场所消防安全检查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结合
“双随机”检查、日常检查、联合检查等形式开展检查指导和
宣传教育。
四、整治重点
依据消防法律、法规和有关消防技术标准,突出整治“九
小
场所”安全出口不畅通、防火分隔不到位、违规留宿住人
违规用火用电用焊、违规使用易燃可燃装修材料、电动自行车
违规停放充电、消防设施器材配备不到位、违规使用燃气等重
点问题,具体检查以下十个方面。
(一)场所用房符合安全标准。是否在违法建设及不符合
安全标准的用房内设置“九小”场所;场所用房是否具备合法
性证明材料(经住建、消防等部门审批)。
(二)合用场所设置符合要求。是否违规设置“三合一”
“多合一”等合用场所;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
场所是否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保持安全距离。
(三)通道、出口保持畅通。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存
在锁闭、封堵、占用等现象;是否在外墙门窗上设置金属栅栏
和防盗网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
(四)装饰装修符合规定。吊顶和隔墙的装修材料材燃烧
性能是否符合要求,是否违规采用易燃或高分子材料(聚氨酯
泡沫夹芯板等)、“绿植”等装修、装饰。
(五)设施器材完好有效。室内消火栓、灭火器、应急照
明灯、疏散指示标志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
置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是否保持完好有效。
(六)电器设置符合标准。电器线路的设计和安装是否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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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全市“九小”场所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为切实加强“九小”场所消防安全,进一步夯实火灾防控基础,确保辖区火灾形势持续平稳,支队对“九小”场所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提出要求,现通知如下。一、目标任务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批示指示精神,践行“两个切实”要求,紧紧围绕国家局党委、总队党委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全力提升“九小”场所消防安全整体水平,有效防范化解火灾风险,坚决防范“小火大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市火灾形势平稳。二、整治对象除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以外的购物场所、餐饮场所、住宿场所、公共娱乐场所、休闲健身场所、医疗场所、教学场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