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街道工作人员绩效管理考核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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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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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工作人员绩效管理考核实施方案
按照十二届区委第 95 次常委会《西湖区街道工作人员
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进一步激励街道工作人
员担当作为,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考核原则
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奖优罚劣”
的原则,旨在激励和约束相统一,充分调动街道工作人员的工
作积极性,增强自我约束力。
二、考核对象
街道在编在岗的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下派挂职干
部,因工作需要调入或调离街道工作的,按照其实际在街道工
作时间进行考核。
三、考核方式
本考核方案实行百分制考核,采取常态管理和年度考核
相结合的方式,包括定量指标、定性指标、作风效能等三个
方面内容。其中党政主要领导的年度绩效考核基础得分取
科级领导平均值(作风效能分单独计算),加分项取科级领导
集体荣誉最高分加上个人荣誉加分;科级领导的年度考核基
础得分取分管科室干部平均值(作风效能分单独计算),加分
项取分管科室集体荣誉加分加上个人荣誉加分;街道工作人
员根据年终实际考核得分计算。绩效基础得分=定量指标得
分+定性指标得分+作风效能得分+加分。
四、考核机构
绩效管理考核工作在街道绩效管理考核领导小组的领
导下进行。领导小组由街道党工委书记担任组长,主任担任
常务副组长,分管党政办、党建办、纪工委、财务科的领导
担任副组长,成员由街道党政办、党建办、纪工委、财务科
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党政办,
党政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五、考核内容
全面考核街道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态度、质量和实效,
考核基础分为 100 分,定量指标 40 分、定性指标 20 分、
作风效能 40 分。
(一)定量指标(40 分)
1. 日常工作(10 分)
根据上级部门和对我街道的工作要求、任务和目标及
街道年度中心工作,对各部门日常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打分。
对上级单位交办的工作未能按时按质要求完成的,发生 1次,
扣直接责任人 2分、承办部门负责人 1分;对街道党工委、
办事处安排的工作未能按时按质完成的,发生 1次,扣直接责
任人 1分、承办部门负责人 0.5 分;对违反机关节能制度、
卫生制度、日常管理制度等各项管理规定的,发现 1次,扣相
关责任人 0.5 分。(根据上级部门通报情况及每周一工作例
会完成情况据实扣分,由党政办按月统计)
2. 重点工作(10 分)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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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工作人员绩效管理考核实施方案按照十二届区委第95次常委会《西湖区街道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进一步激励街道工作人员担当作为,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考核原则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奖优罚劣”的原则,旨在激励和约束相统一,充分调动街道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增强自我约束力。二、考核对象街道在编在岗的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下派挂职干部,因工作需要调入或调离街道工作的,按照其实际在街道工作时间进行考核。三、考核方式本考核方案实行百分制考核,采取常态管理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包括定量指标、定性指标、作风效能等三个方面内容。其中党政主要领导的年度绩效考核基础得分取科级领导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