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农村有机更新实施意见(试行)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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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 县农村有机更新实施意见(试行)政策
解读
根据有关程序,现就《武义县农村有机更新实施意见(试
行)》(武政办〔202312 号,以下简称《有机更新实施
意见》的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全会提出的攻坚“三大重塑”决策部
署,推进我县农村有机更新,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激发乡
村发展活力,加快新时代乡村振兴,建设美丽武义乡村,
实现城乡统筹协调发展。
二、制订依据
知》(武政办〔201854 号)、《关于印发〈武义县全域
(试行)〉的通知》(武委办发〔202039 号)、《关于
印发〈武义县源口清溪口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村庄异地搬
202214
号)文件。
三、主要内容
(一)适用范围
三个街道城市社区以外村庄的农村有机更新。
(二)规模控制和规划要求
1.用。在村庄地规内进
建设,原则上“建设用地零新增”。
2.宅积标户为坚持一宅
一户可多套)、不超限额”原则,按村级组织确定的面积
进行安置,用地面积最高不超过 96 平方米。
3.规。按集约原则减面
间距、降层数”的方式,在满足通风通行、自然采光、消
防安全等前提下,根据区块实际情况进行规划调整。
(三)更新模式和安置标准
采取整村改造、局部连片、异地集聚等模式,坚持“先拆
后建”,原则上以原有住房全部拆除或由村集体收回注销
变更登记到村集体统一实施拆除为前提。
整村改造:以整个行政村或自然村为单位,分为排屋安置
套房安置、其它安置等三安置方式。
1.排。实的村用地原则
增,鼓励自然村整村到心村集聚改造安置。
退用的宅基地,根据村集体
有的宅基地情况,按照村级组织确定的
比例安置,但每户安置用地最高不超过 96 平方米。
2.套。套用地村整
心村或区统筹实施套房安置的,用地。多层
高层住宅由村级组织自行筹建或委代建。城
摘要:

XX县农村有机更新实施意见(试行)政策解读根据有关程序,现就《武义县农村有机更新实施意见(试行)》(武政办〔2023〕12号,以下简称《有机更新实施意见》的有关政策解读如下:一、出台背景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全会提出的攻坚“三大重塑”决策部署,推进我县农村有机更新,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激发乡村发展活力,加快新时代乡村振兴,建设美丽武义乡村,实现城乡统筹协调发展。二、制订依据《关于印发〈推进空心村改造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武政办〔2018〕54号)、《关于印发〈武义县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区村庄搬迁安置办法(试行)〉的通知》(武委办发〔2020〕39号)、《关于印发〈武义县源口清溪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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