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组织开展“6.14 信用记录关爱日”宣传活动。区发展政研局负责制定新区
“6.14 信用记录关爱日”活动宣传方案,组织区市场监管分局、区社会治理局(应急管
理)、区税务分局、区住建城管局、区城乡发展局(生态环境)、政务服务中心、区社会
事业局(卫生健康)、区工业服务业局等相关部门,在人流密集场所的商圈开展诚信宣传
活动,宣传诚信政策、信用知识和典型案例。区财政金融局(联系银行、保险等金融机
构)、区公安分局围绕“打造信用名片、创造企业财富”“打击电信诈骗、保障群众财
产”等主题推广普及征信知识和反诈知识。各单位活动当天在现场设置宣传展板、咨询台,
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开展诚信签名和诚信承诺(附件 6),张贴诚信海报,发放信用宣传
手册和资料,填写调查问卷,一对一答疑解惑等形式向市民全面细致宣传信用工作,提高
市民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知晓率和满意率。
(责任单位:区发展政研局,区财政金融局、区公安分局、其他区级相关部门(单
位)、各街镇;完成时限:2022 年6月)
(四)诚信宣传“进村镇”。组织金融机构开展征信宣传活动,在村委会和乡镇工作
点安放征信知识宣传展板、宣传资料取阅点、发放宣传折页、方便村民了解征信知识。加
强诚信宣传力度,开展“诚信文明村”“诚信文明农户”创建活动,挖掘典型人物事例,
增强村镇群众的诚信意识。加强村镇信用教育,通过诚信讲堂、线下培训等方式,增强村
镇党员、村镇干部的诚信意识和知识储备,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
(责任单位:区城乡发展局,区财政金融局、区党群工作部、区政务服务中心、各镇;
完成时限:2022 年8月)
(五)诚信宣传“进校园”。把诚信教育融入到学生的学习与生活中,营造良好的校
园诚信氛围,更好地助推宜宾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制定校园诚信守则,将诚信教育纳入
学校思想道德教育重要范畴。组织开展诚信宣传教育活动,如开展“诚信校园”绘画、征
文、辩论赛、诚信典型选树、签订教师诚信承诺书(附件 5)等实践活动,教育引导广大
师生知荣辱、明是非、重承诺。加强校园诚信文化建设,主动融入诚信元素,利用宣传栏、
板报、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校园文化载体,宣传诚信知识,弘扬诚信精神。团区委进校园
组织开展以“诚信教育”为主题的团课,用一些典型诚信案例和学生们讲述诚信的重要性
以及诚信对个人和社会的作用。
(责任单位:区社会事业局,团区委;完成时限:2022 年9月)
(六)诚信宣传“进企业”。区工业服务业局、区城乡发展局(交通、文广旅游、农
业)、区住建城管局、区社会事业局(教体)、区市场监管分局(食品药品)等各行业主
管部门指导相关行业协会商会开展“诚信行业”宣传活动,组织会员进行诚信政策学习;
各行业主管部门梳理行业相关诚信知识和信用政策,编印到业务宣传手册内容中,把诚信
教育纳入企业学习培训的必修内容。广泛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加大对“诚信企
业”“诚信企业家”获奖主体和激励政策(xx 发改财金〔2021〕xx 号和川发改财金
〔2021〕xx 号文件,附件 7)的宣传,发挥诚信典型示范作用,强化企业自我约束监督,
加强职工诚信管理。组织司法、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信用修复培训或诚信政策培训,
引导失信企业纠正失信行为,讲解诚信企业激励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