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消防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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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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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投诉
县消防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消防产品质量意识,严厉打
击制假售假等消防产品违法行为,提高产品质量,规范市
场秩序,预防和减少因消防产品质量造成的安全隐患,根
据《浙江省公安厅等三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消防产品质量
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公通字〔2013〕41
号)文件精神,县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和质量技术监
督局经研究决定,从 2014 年3月至 2015 年2月在全县
范围内联合开展消防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工作。
一、整治目标
以提高消防产品质量为主线,以消除因产品质量引发
的火灾隐患、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违法行为为
目的,通过开展消防产品生产、销售、使用领域的联合整
治,整顿和规范全县消防产品市场秩序,坚决取缔无证、
无照经营企业,严厉打击制假、售假和用假等违法行为,
确保我县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得
到全面落实,消防产品市场秩序得到净化和规范,消防产
品质量整体水平显著提升,为我县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
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整治重点
坚持“统筹规划、年度实施、全面清查、综合治理”
的原则,公安、市场监督、质监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严格
落实生产、销售、安装、使用等环节的监管责任,严厉查
处消防产品生产、销售、使用领域的质量违法行为,整肃
消防产品市场环境。
生产领域,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以实施强制性认证的
产品为重点,检查产品强制性认证市场准入资格、工厂生
产条件和质量体系运行情况,严厉查处未经强制性认证擅
自出厂销售的行为,以及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
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消防产品、以次充好、
以假充真、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伪造冒用他人厂
名厂址、伪造冒用强制性认证标志证书等质量违法行为。
同时,督促产品质量不稳定企业完善质量保证体系、提高
产品质量。
销售领域,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重点检查辖区内消防产
品销售者,对销售不合格消防产品或者国家明令淘汰消防
产品的,要依法查处。要依法严厉打击假冒他人的注册商
标,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擅自使用他
人的企业名称,在消防产品上虚假表示等违法行为,依法
查处无照经营行为。
使用领域,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要以各年度重点监督产
品为主要对象,充分利用消防产品身份信息管理系统和现
场检查判定等手段,重点开展消防装备和人员密集场所消
防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严肃依法查处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
违法行为,并责令更换不合格产品,消除火灾隐患。
公安经侦部门根据专项整治中发现的制售假冒伪劣消
防产品犯罪的线索,依法查办违法犯罪案件,依法严惩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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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消防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消防产品质量意识,严厉打击制假售假等消防产品违法行为,提高产品质量,规范市场秩序,预防和减少因消防产品质量造成的安全隐患,根据《浙江省公安厅等三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消防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公通字〔2013〕41号)文件精神,县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和质量技术监督局经研究决定,从2014年3月至2015年2月在全县范围内联合开展消防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工作。一、整治目标以提高消防产品质量为主线,以消除因产品质量引发的火灾隐患、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违法行为为目的,通过开展消防产品生产、销售、使用领域的联合整治,整顿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