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创建“服务型效能型”机关工作方案
VIP专免
2024-06-11
999+
17.46KB
13 页
海报
侵权投诉
县创建“服务型效能型”机关工作方案
为切实转变作风,提升服务效能,优化发展和营商环
境,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全市营商环境的
实施意见》(庆发〔2022〕4号)文件精神,县委、县政府
决定在全县各级机关单位(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
院、检察院等)和公共服务窗口开展“服务型效能型”机
关创建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
执政为民宗旨,以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行为、创新管
理方式为重点,结合全县改进工作作风优化政治生态专项
整顿活动,对照“单位工作职能和个人岗位职责,遵循法
律法规和政策依据,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和县委县政府工作
要求情况”三个层面,进一步提高全县干部依法行政意
识、效率意识和服务意识,进一步提高各级机关单位和公
共服务窗口服务效能,努力营造公平公正、方便快捷、优
质高效的政务服务环境。
二、主要措施
(一)对照“三个层面”转作风
1.亮牌服务。实行职责公示制度,各级机关单位和公共
服务窗口要依据权责清单全面梳理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编
制规范的办事服务指南或办事流程图,通过政府门户网
站、政务服务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开。依据单位“三定”
职能制定统一的“岗位桌牌”,公开股室具体岗位职
责(包括所在股室名称、业务范围等内容)。工作人员工
作期间要全程佩戴“工牌”,标明姓名、岗位、职务,承
办的主要业务等,亮身份、亮职责、亮业务,方便群众办
事,接受社会监督。
2.持证上岗。全面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各级执
法人员必须持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执法证件从事执法活
动。执法人员在进行现场检查或处罚时,必须主动出示合
法的执法证件,亮明身份。加强对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监
督检查,定期对执法证件发放、更换及清理情况进行公
告,接受群众监督。
3.限时办结。各级机关单位和公共服务窗口在承办政务
服务事项、公共服务事项及相关政务活动时,必须按照上
级决策部署和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在规定时限或承诺时
限内办结或予以答复。各单位要逐岗位、逐环节、逐项目
确定标准时限,并以适当方式公示。对企业和群众办事需
要提供的申请材料要一次性告知,对提交的申请材料需要
当场补正的,工作人员应当场指导帮助补正。对紧急事项
要急事急办、随来随办。凡没有正当理由超出规定或承诺
时限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规范服务礼仪树形象
4.首问负责。在各级机关单位和公共服务窗口推行“首
标签: #工作方案
摘要:
展开>>
收起<<
县创建“服务型效能型”机关工作方案为切实转变作风,提升服务效能,优化发展和营商环境,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全市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庆发〔2022〕4号)文件精神,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全县各级机关单位(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等)和公共服务窗口开展“服务型效能型”机关创建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执政为民宗旨,以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行为、创新管理方式为重点,结合全县改进工作作风优化政治生态专项整顿活动,对照“单位工作职能和个人岗位职责,遵循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和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情况”三个层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