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所高级合伙人XX律师在首届X大刑辩培训班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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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 所高级合伙人 XX 律师在首届 X大刑辩培
训班上的讲话
首先感谢 XXX 法学院和 XXX 刑辩组织本次培训活动,让
我们在这个灿烂多姿的开学季节能够聆听到多位重量级学
术大咖的精彩演讲,能够结识 100 多位来自全国各地的优秀
刑辩达人。就像外面的季节一样本次活动让我收获满满、
满载而归、不虚此行!
同时还要感谢 XX 律师的邀请和安排,我能够在这里与大家
交流分享刑事诉讼中有关“认罪认罚”制度的一些体会。
接下来我分享两个我曾经办理过的案件。我对案例只讲具
体情况,不做分析,各位可以自行揣摩。
第一个是虚开发票案。被告人为了节约成本,让开票方为
其虚开了近 100 份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票面金额合计近
500 余万元。我们知道,刑法 205 条规定虚开发票罪情节严
重的是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特别严重
的,处 2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一般情况下,情节特别
严重的起点是 250 万元。被告人后来也把欠缴的税款按照要
求补足了。检察院通知被告人和律师过去谈话,检察官拿
出认罪认罚具结书,上面显示是判二缓二,罚金五万。其
实被告人对没有认定他自首有点是有点想不通的,比如说
公安机关传唤嫌疑人十点到公安机关,但警察在早上六点
就上门抓捕,然
摘要:

XX所高级合伙人XX律师在首届X大刑辩培训班上的讲话首先感谢X大XX法学院和XXX刑辩组织本次培训活动,让我们在这个灿烂多姿的开学季节能够聆听到多位重量级学术大咖的精彩演讲,能够结识100多位来自全国各地的优秀刑辩达人。就像外面的季节一样本次活动让我收获满满、满载而归、不虚此行!同时还要感谢XX律师的邀请和安排,我能够在这里与大家交流分享刑事诉讼中有关“认罪认罚”制度的一些体会。接下来我分享两个我曾经办理过的案件。我对案例只讲具体情况,不做分析,各位可以自行揣摩。第一个是虚开发票案。被告人为了节约成本,让开票方为其虚开了近100份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票面金额合计近500余万元。我们知道,刑法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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