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办文办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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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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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办文办会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工作行为,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政令畅通,根
据市委市政府和省局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现就办文办会办事有关事项规
定如下:
一、办文
局机关公文处理一律由局办公室统一负责。各种公文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流程
进行办理,认真做好整理归档工作。
(一)收文办理
1、收文。通过 OA 系统或纸质形式发给局的公文、函电、资料、领导批示
和机要文件,由局办公室统一签收、初审,做好登记工作,并严格按照收文处
理流程图进行办理。(具体流程见附件 1)
各处室和局属单位(以下简称各处室)自行收到的公文,需由局办理的应交
局办公室签收,未经签收的公文,不予办理。各处室向局请示报告工作,除局
领导直接交办事项或确需直接报送的涉密敏感事项外,由局办公室统一报送。
2、批办。阅知性公文由办公室主要负责人根据公文内容、要求和工作需要
确定范围后,由办公室在收文当日(如当日 16:00 后收文的,于第二个工作
日上午办理)分送。批办性公文统一送局长批办或由办公室主要负责人根据各
处室职能在收文当日分送各处室办理或相关局领导批办。
3、承办。按照局领导的阅批意见,办公室及时送交相关处室承办落实,需
局属单位办理的文件,由办公室负责将局领导的批办意见在一个工作日内转送
承办单位办理。
4、催办。在公文承办过程中,办公室负责催办、查办工作,直至办结。一
般性公文及事项,承办处室需在 2个工作日内办毕,并将办理结果反馈来文单
位。重要公文及事项由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在 1个工作日内提出拟办意见后报分
管局领导审示。
5、协商办理。由局两个以上处室承办事项,处室间如有分歧意见,主办处
室的主要负责人要主动协商,达成一致;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的,应列出各方理
据,提出办理意见,报局领导审示。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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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办文办会制度为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工作行为,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政令畅通,根据市委市政府和省局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现就办文办会办事有关事项规定如下:一、办文局机关公文处理一律由局办公室统一负责。各种公文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流程进行办理,认真做好整理归档工作。(一)收文办理1、收文。通过OA系统或纸质形式发给局的公文、函电、资料、领导批示和机要文件,由局办公室统一签收、初审,做好登记工作,并严格按照收文处理流程图进行办理。(具体流程见附件1)各处室和局属单位(以下简称各处室)自行收到的公文,需由局办理的应交局办公室签收,未经签收的公文,不予办理。各处室向局请示报告工作,除局领导直接交办事项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