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宣传工作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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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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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宣传工作考核办法
一、考核内容
凡是宣传本校和全市教体系统的新闻稿件,均列入考核范围。本办法所称的新闻稿件 ,
指在报刊(须为有国内统一刊号的正规报刊,《xx 教育》《xx 时讯》除外)、电台、电
视台等传统媒体以及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刊发、播出的简讯、通讯、人物专访
等稿件(含图片新闻),不含教研论文、教育随笔、文学作品等非新闻稿件。
二、考核方法
(一)稿件考核
1.国家级媒体:在《人民日报》、新华社、《光明日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
电视台、《农民日报》、中新社、《中国日报》《工人日报》《学习时报》《中国扶贫》
《学习强国(国家级平台)》等中央媒体(含新媒体),以及《中国教育报》、《人民教
育》上发表的 100 字以上的新闻类稿件(图片),每篇计 50 分;400 字以上的,计 100
分,头版或头条计 200 分。
2.省级媒体:在《xx 日报》、xx 网、《xx 晚报(A版)》、《支部生活》、《xx 青
年报·教育周刊》、xx 电视台(xx 新闻联播)、xx 人民广播电台、《学习强国(省级平
台)》等省级主要媒体(含新媒体稿件),以及《xx 教育》、《xx 教育报》、xx 教育厅
网站及其所属新媒体账号上发表的新闻类稿件(图片),每篇计 30 分;600 字以上的计
50 分,头版或头条计 100 分。其中,《大众日报》《xx 教育》《xx 教育报》字数要求
200 字以上,其它媒体字数要求 300 字以上。
3.地市级媒体:在《xx 日报》、xx 电视台、xx 广播电台等地市级主要媒体上发表的
300 字以上的新闻稿件(图片),每篇计 15 分,头版、头条或 600 字以上的计 30 分。
xx 晚报、《xx 晚报(xx 版)》等地市级媒体每篇 300 字以上,计 10 分,头版或 600 字
以上的计 20 分。在 xx 晚报、《xx 晚报(xx 版)》、xx 广播电视报发表的简讯类新闻,
不予加分。
4.市内媒体:在《xx 时讯》、xx 电视台等市内媒体,以及“xx 发布”“每日
xx”“文明 xx”微信公众号上发表的新闻稿件(图片),每篇计 5分;600 字以上的计 10
分。
5.xx 教育宣传平台:被 xx 教育学会网站采用的新闻稿件,计 1分;被 xx 教育网
“一线采风”采用的,每条计 2分;被 xx 教育网“教育要闻”采用的新闻稿件,计 5分。
在《xx 教育》发表的宣传类稿件每篇计 5分。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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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宣传工作考核办法一、考核内容凡是宣传本校和全市教体系统的新闻稿件,均列入考核范围。本办法所称的新闻稿件,指在报刊(须为有国内统一刊号的正规报刊,《xx教育》《xx时讯》除外)、电台、电视台等传统媒体以及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刊发、播出的简讯、通讯、人物专访等稿件(含图片新闻),不含教研论文、教育随笔、文学作品等非新闻稿件。二、考核方法(一)稿件考核1.国家级媒体:在《人民日报》、新华社、《光明日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农民日报》、中新社、《中国日报》《工人日报》《学习时报》《中国扶贫》《学习强国(国家级平台)》等中央媒体(含新媒体),以及《中国教育报》、《人民教育》上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