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有限公司投融资工作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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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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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有限公司投融资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 XX 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
范运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加强内
控,规避风险,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XX 集团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根据《XX 集团
公司“三重一大“决制度实施方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章制度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投融资决策主要是指公司投、融资
及资产项目的管理决策,包括而不限于:对内投资、对外投
资、对外融资、重大资产重组、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
第二章 对内投资决策管理
第三条 对内投资是指公司利用自有资金或第三方贷款
进行基本建设、技术改造、购买大型机器、设备及新项目
投资建设等。
第四条 公司对内投资的决策程序:
(一)投融资计划经营部按照公司战略规划和年度经
营目标,结合相关部门和单位组织编制的项目可行性研究
报告,提出公司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二)按本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履行审批程序;
(三)管理层根据审批结果负责组织实施,相关部门
按公司有关规定办理项目建设手续。
第三章 对外投资决策管理
第五条 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
量的货币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等
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
第六条 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
投资和长期投资。短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
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投资,包括各种股
票、债券、基金、分红型保险等;长期投资主要指投资期
限超过一年,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变现的各种投资,包
括债券投资、股权投资和其他投资等。包括但不限于下列
类型:
(一)公司独立兴办的企业或独立出资的经营项目;
(二)公司出资与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自然
人成立合资、
合作公司或开发项目;
(三)参股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
(四)经营资产出租、委托经营或与他人共同经营;
第七条 公司在进行投资决策时,需聘请技术、经济、
法律等有关机构和专家进行咨询;决策投资项目时,应重
点关注投资风险分析与防范,同时兼顾项目的报酬率。
对投资项目的决策要持有谨慎原则,确保国有资产的
保值与增值。
第八条公司监事会、纪检审计部、财务部应依据其职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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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有限公司投融资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XX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加强内控,规避风险,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XX集团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根据《XX集团公司“三重一大“决制度实施方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投融资决策主要是指公司投、融资及资产项目的管理决策,包括而不限于:对内投资、对外投资、对外融资、重大资产重组、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第二章对内投资决策管理第三条对内投资是指公司利用自有资金或第三方贷款进行基本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