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处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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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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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投诉
审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处理有关事项的
通 知
局属各单位:
为推进我局机关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提高工作效
能,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结合我局实际,现就
进一步规范公文处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收文办理
外部收到的公文,由局办公室统一受理。收到外部来文后,
应在检查核对标题、发文字号等基本内容后,在 1 个工作日内
完 成签收、登记工作。收到急办公文应当随时办理,收到限时
办结 的公文应当及时提醒相关领导和部门抓紧办理。如发现收
到的公 文存在问题,应及时与发文单位联系处理。市审计局工
作人员外 出参加会议带回的公文(包括重要资料),交局办公室
统一按收
文办理。
收文按以下程序办理:
( 一)签收。 对收到的公文逐件清点和初审,核对无误后签
收,并注明签收时间。
(二)登记。 对公文的主要信息及办理情况进行登记,随时
备查。
(三)承办。 根据公文内容、要求和工作需要,由办公室主
任提出拟办意见,报局党组书记、局长或分管领导批示后,转有
关部门办理;需要两个以上部门办理的,应当明确主办部门。紧
急公文应当明确办理时限,承办的部门对交办的公文应当及时办
理,有明确办理时限的,应当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毕。
(四)传阅。 根据领导批示和工作需要,将公文及时送传阅
对象阅知或批示。办理公文传阅应当及时掌握公文去向,不得漏
传、误传、延误。
下列来文须在收文后 3 日内分类录入审计专网,供机关工
作 人员学习了解:上级党委、政府和审计机关发布的需要审计
机关 贯彻落实和遵照执行的文件 (密级文件除外 );需要了解
掌握的 重要工作和重大事项的文件;政治理论学习及业务培训
类文件;
局长批示的其他重要文件。
(五)催办。及时了解掌握公文的办理进展情况和流转状态,
督促承办部门按期办结。
(六)答复。来文需要答复的,应当及时将公文办理结果答
复来文单位,并根据需要告知相关单位。公文办理答复原则上实
行书面答复,由党组书记、局长或分管领导审核批准。
二、 发文办理
局机关推行审计专网办公,除特殊情况外,公文签发应通过
审计专网和审计管理系统 (OA) 进行。
(一)发文种类。
1. 党务、政务公文: 局党组文件,局机关请示、报告、汇报,
局机关决定、意见、通报、通知、纪要、批复,审计业务管理的
规定、意见、通知、纪要,对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通报、函
等,局办公室文件,局机关党组文件。
上述公文由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决定或局党组书记、
局长决定行文;局机关党组文件由局党组决定并报局党组核定后
行文;局办公室文件一般经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或经局长、
分管办公室的局领导决定行文。
2. 审计业务公文: 审计通知书、审计报告、审计调查报告、
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审计结果报告、审计综合报告、审计决定、
审计专报、审计情况通报、审计要情、审计结果公告、审计移送
处理书、审计督促整改通知书、审计意见书、协助查询通知书、
行政处罚听证告之书等。
上述公文根据审计法律法规和上级审计机关规定的业务公
文类别,对应《审计项目年度计划》和审计业务会议(含小型审
计业务会议)、局长办公会议的决定发文。
3. 其他公文: 市审计局安排工作、规范管理、公告和周知
重 要事项并具有一定约束力和规范性的内部公务文书,如签报、
公
告、白头文书等。
上述公文根据局长办公会议决定或党组书记局长或分管领
导决定行文。
(二)发文要求。
1. 公文审签。 公文的审核、签发按照《项城市审计局公文发
文流程图》(附件 1)规定的程序办理。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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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处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局属各单位:为推进我局机关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提高工作效能,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结合我局实际,现就进一步规范公文处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收文办理外部收到的公文,由局办公室统一受理。收到外部来文后,应在检查核对标题、发文字号等基本内容后,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签收、登记工作。收到急办公文应当随时办理,收到限时办结的公文应当及时提醒相关领导和部门抓紧办理。如发现收到的公文存在问题,应及时与发文单位联系处理。市审计局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带回的公文(包括重要资料),交局办公室统一按收文办理。收文按以下程序办理:(一)签收。对收到的公文逐件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