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监护人责任,对没有监护人的提供集中收养照护服务,防止出
现因无人照看发生极端事件。四是探索集中救治。有条件的地方,在市
县定点医疗机构或精神病院对重性精神疾病贫困患者开展集中救治。
(四)关于建档立卡信息规范化常态化管理问题。 督查发现,个别
贫困户明白卡填写时间逻辑错误、相关数据自相矛盾、临时涂改等问题
一是规范信息采集。坚持实事求是,高度认真负责,对关键信息要反复
核准,对变量信息要及时更新,对需贫困户签字的信息要真实准确,获
得贫困户认可。二是压实工作责任。帮扶责任人、脱贫责任组、驻村第
一书记及驻村工作队负责信息采集,乡镇组织信息员负责信息审核录入
发现错漏,及时纠正。三是加强数据管理。定期更新维护系统信息,加
强数据分析,对问题数据及时通报,督促整改,切实提高数据质量,做
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五)关于加强产业扶贫支撑作用问题。督查发现,有的地方扶贫
产业形式单一、组织化程度低、与贫困群众利益联结不紧密,缺少龙头
企业带动等问题。一是加大产业扶贫工作力度。深入实施产业扶贫“十
大行动”,加大资金投入和政策支持,对有资金需求的贫困群众和带贫
企业做到应贷尽贷。二是坚持长短结合。在抓好打基础、管长远的产业
项目同时,因地制宜发展蔬菜、食用菌、水产、畜禽养殖等短平快项目
提高扶贫产业对贫困群众覆盖度。三是积极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围绕主
导产业,积极培育一批带贫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
体,提高贫困群众发展产业的组织化程度。四是大力扶持扶贫龙头企业
充分利用财政奖补政策、产业引导政策、精准扶贫企业贷款、IPO 绿色通
道等优惠政策,招引和扶持一批扶贫龙头企业,提升带贫能力。
(六)关于村集体经济发展问题。督查发现,有的贫困村发展村级
集体经济的能动性和能力不强,增收渠道较窄。一是加强政策引导。大
力实施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三年提升行动,完善财政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
展政策。二是创新发展模式。结合实际,因地制宜,挖掘资源,注重培
育党建引领、电商助力、乡村旅游、飞地经济等不同类型发展模式,探
索合作开发、联建、租赁经营、入股分红等多种发展渠道,不断壮大村
级集体经济。三是完善激励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