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劳镇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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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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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劳镇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
行动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方案
按照《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大棚房”专
项清理整治行动方案》(农农发〔2018〕3号)、《广西壮
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区开展“大棚房”问
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的方案的通知》
(桂政办电〔2018〕280 号)以及《西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全县开展“大棚房”
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方案的通
知》(西政办电〔2018〕68 号)等文件要求,为切实加强
耕地保护,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乱象,我镇决定从今年 9月
至12 月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
治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专项行动清理整治范围
根据自治区、百色市、西林县专项行动方案精神,按
照严守红线、突出重点、分类处置、集中打击的要求,对
占用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建设非农设施,改变土地性
质和用途的违法违规建设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全面清理整
治。清理整治范围主要包括以下三类问题:
(一)在各类农业园区内假借农业大棚之名占用耕地
或直接在耕地上违法违规建设非农设施,特别是别墅、休
闲度假设施等。
(二)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商品住宅。
(三)建设农业大棚看护房严重超标准,甚至违法违
规改变性质用途,进行住宅类经营性开发。
对农业大棚看护房等生产附属设施占地面积超标的,
要区分情况,对农民自建自用的并且仍然是用于农业生产
的,不作为此次清理整治的范围。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排查“大棚房”等问题。认真开展清理排
查,收集整理“大棚房”农地非农化违法违规相关信息,
建立问题台账,并核实是否享受财政补助等情况,以村为
单位,逐级汇总上报专项行动协调推进小组办公室,为彻
底整改提供依据。
(二)坚决清理整治整改。根据排查结果,区分类型,
依法依规,整治整改。对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房等改变土
地性质和用途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要作为清理整治重点。
(三)严格执法惩治惩处。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所对
违法违规建设“大棚房”等问题的责任主体,要依法依规
向上级汇报从严查处。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司法机
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逐一排查“大棚房”享受财政
补助情况,对其中涉嫌骗取涉农资金补助、改变农业设施
用途的,农业、财政等部门要坚决追回。
(四)严肃执纪问责。在清理整治违法违规建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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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劳镇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方案按照《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大棚房”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方案》(农农发〔2018〕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区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的方案的通知》(桂政办电〔2018〕280号)以及《西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方案的通知》(西政办电〔2018〕68号)等文件要求,为切实加强耕地保护,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乱象,我镇决定从今年9月至12月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特制定方案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