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起重机械综合监管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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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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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起重机械综合监管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
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关于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的通知》、
《2023 年度省本级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计划》要求,进一步强化
建 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起重机械事故,结合实际,制
定本
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以起重机械专项检
查为抓手,以消除重大事故隐患为落脚点,对起重机械相关主体责任
履责行为,起重机械租赁、安装、检测、使用、维保等环节实施综合
监管,深入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着力提升建筑起重机械
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强化安全风险管控,有效预防起重机械伤害,
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建筑施工安全形势稳定,助力城市
高
质量发展。
二、综合监管规则
(一)监管领域
住房城乡建设联合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建筑起重机械“双随机、
一公开”全链条、全环节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各地:
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情况;
起重机械制造、安装、维修、检验单位持续满足许可条件情况;
核查建筑起重机械租赁、使用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和安全风险管控
情况。
推动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督促建筑起重机械制造、安装、修理、
租赁、维保、使用、检验等单位严格履行安全生产和质量安全主体
责
任。
(二)监管方法
每年 8 月至 11 月,按照“双随机、 一公开”方式,住房城乡
建 设联合省市场监管局通过“双随机、 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在
全域 起重机械备案库中按照覆盖不少于 30 台起重机械设备比例随
机抽取
检查对象。
每年 8 月前,房屋市政工程在建项目应完成起重机械全覆盖自查。
每年 9 月前,属地主管部门在项目自查自纠基础上完成随机抽查,
借助智慧监管平台,核查设备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现场实查设
备安全状态及各主体单位履责情况,并将检查结果报送至住房城乡建
设。
(三)监管机制
根据建筑机械监管事项特点,明确检查内容、方法和工作要求
统一执法检查流程、规则和标准等,推进综合监管重点事项清单化、
规范化、标准化。
标签: #工作方案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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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起重机械综合监管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关于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的通知》、《2023年度省本级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计划》要求,进一步强化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起重机械事故,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全面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以起重机械专项检查为抓手,以消除重大事故隐患为落脚点,对起重机械相关主体责任履责行为,起重机械租赁、安装、检测、使用、维保等环节实施综合监管,深入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着力提升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强化安全风险管控,有效预防起重机械伤害,坚决遏制重特大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