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创设活动载体。企业各级党组织要坚持拓展活动载体,因地制宜找
准服务工作的结合点、切入点、发力点,广泛运用党员先锋队、党员突击队、
党员责任区、党员工作室、党员示范岗、党员志愿者等载体,及时为职工群众
办实事、解难题。
(四)凸显自身特色。企业各级党组织要聚焦主责主业、职责范围、群众
特点,在完成公司党委要求的规定动作基础上,要积极探索符合自身的自选动
作,突出亮点,坚决防止上下一般粗,左右一个样,防止简单套用一个标准、
一个模式,要增强活动的针对性、时效性、多样性。
三、工作步骤
(一)活动策划阶段(2021 年4 月初)。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学习领会本方
案精神,按照方案工作要求,紧密结合业务实际及职工群众特点,编制本级党
组织“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方案,并于4 月 10 日报送企业党委党史学习
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问题征集阶段(2021 年4 月中)。各级党组织要结合近年来组织生
活会意见建议,通过走访调查、公告征集等方式,广泛听取职工群众意见建议,
排查职工群众难事急事,特别要了解关注生活困难职工的意见建议,全面梳理、
逐一分析问题和意见建议,按照“共性、个性、重要、一般”的分类,形成
“办实事、解难题”工作台账,并于4 月 20 日报送企业党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
小组办公室审核。
(三)承诺公示阶段(2021 年4 月末)。各级党组织要按照“党员认领、
组织安排”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办实事、解难题”工作任务,按照“干部联系
组织、党员联系群众”的形式明确“办实事、解难题”工作责任,按照“短期、
长期”的维度列明“办实事、解难题”工作节点,组织党员签订承诺书,并在
党内外公示,自觉接受组织和职工群众监督。
(四)集中实施阶段(2021 年4 月-11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