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市律师事务所开展“抓党建 强管理 促发展”规范化建设专项活动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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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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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市律师事务所开展“抓党建 强管理 促发
展”规范化建设专项活动的方案
为持续深化律师制度改革,进一步巩固律师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成果,
充分发挥律师在全面依法治市和法治**建设中的职能作用,推进律师事务所管
理规范化建设,促进律师队伍建设和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律师法》、司法部《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和司法
部、国家发改委、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的意
见》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律师工作实际,市司法局决定组织开展律师事务所
“抓党建、强管理、促发展”规范化建设专项活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
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律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
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的部署要求,
立足全面依法治市和律师工作实际,进一步提高律师事务所管理水平,规范律
师执业行为,建设党和人民满意的高素质律师队伍,促进律师队伍建设和律师
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法治**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
二、目标任务
(一)强化党建引领作用。坚持和加强党对律师工作的全面领导,进一步
加强律师行业党的建设,推进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有效覆盖,不断加强律师队
伍思想政治建设,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切实增强“四个意
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
社会主义法治作为律师从业基本要求,增强广大律师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
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二)提高自律管理水平。注重树导向强激励严约束,通过对律师事务所
党的建设、内部管理、办公场所、信息化建设等进行规范,增强律师事务所依
法管理、规范管理、科学管理的意识,压实合伙人、负责人的管理责任,提高
律师事务所自律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三)树立良好行业形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握新时代律师行业发展
需求,以专项活动为契机,全面助推律师事务所规范化管理,以所建促队建,
不断提高管理效能、打造过硬队伍、提升服务质效,营造规范执业、服务为民
的行业风气,展示我市律师行业良好形象。
三、主要内容
律师事务所“抓党建 强管理 促发展”规范化建设专项活动重点围绕三个
方面予以规范。
(一)坚持政治统领,全面规范律师事务所党建工作
按照司法部党组《关于开展律师行业党建规范化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意见》
(司党〔**〕**号)、全国律师行业党委印发的《律师事务所党建工作考评细
则》(律党通〔**〕*号)、《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参与决策管理工作指引(试
行)》(律党通〔**〕**号)和《**省律师行业联合党支部工作指引(试
行)》(**律委通〔**〕*号)等规定,进一步规范律师事务所党组织设置、工
作机制、组织生活、党员管理等方面工作,特别是中小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建设,
确保律师行业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有效覆盖。
1.组织设置规范。有3 名以上正式党员的律师事务所应当按规定建立党支
部,党员人数较多、符合相应升格条件的党支部应及时升格为党总支或党委;
党员人数较少的律师事务所,按照“以大带小”“以强带弱”原则或由律师行
业党组织根据实际情况建立联合党支部。按规定配备党组织班子成员,选优配
强党组织书记,律师事务所主要负责人是党员的应当同时兼任党组织书记;主
要负责人不是党员的,应当由本所合伙人、决策管理层中的党员担任党组织书
记;并按要求配备专兼职党务工作者。
2.工作机制规范。将坚持党的领导和加强党的建设等内容写入律师事务所
章程,明确党组织的设置形式、地位作用、职责任务以及党组织与管理层的关
系等内容。认真落实党建工作基本制度、基本要求、基本任务,落实党组织在
律师队伍建设和律师事务所发展管理中的政治把关作用,建立党组织全面参与
律师事务所业务发展、队伍建设、分配、考核、表彰奖励、违法违规惩戒等重
大事项决策工作机制;建立完善律师事务所党组织与决策管理层重大问题会商、
重要情况通报、重要会议列席制度;建立党建经费保障机制,完善党员联系群
众、党员和业务骨干“双向培养”机制。
3.组织生活规范。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深
化开展“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主题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律师立足中国特
色社会主义法治工作者定位,讲政治、强修为、正行风、促发展,努力做党和
人民满意的好律师。根据律师行业特点组织律师参加政治理论学习,认真学习
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
等,组织开展专题培训,切实把广大律师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
上来;按规定组织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
主评议党员等活动;规范党建活动场所,按照“六有”标准(有场所、有设施、
有标志、有党旗、有书报、有制度)设置党员活动室;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融
合,创新活动形式,把党组织活动融入律师事务所执业活动、日常管理、文化
建设中,大力推行“智慧党建”模式,增强党内组织生活的吸引力、感染力。
4.党员管理规范。贯彻落实党组织书记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责任。按规定对
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突出政治教育,认真做好思想政治教育,
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定理想信念,提高党员素质;经常性开展纪
律教育和警示教育,监督党员履行义务,遵守党的纪律和宪法法律,恪守职业
道德和执业纪律,对所属党员的违法违规行为,依照相关规定作出党纪处理,
并做好党纪处理与行政处罚、行业处分的衔接;做好经常性发展党员工作,加
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党员基本信息登记核查和档案管理,及时督促、帮
助党员律师按照执业关系接转组织关系,党员律师新申请执业或者转所时,应
同步申请接转党组织关系,确保党组织关系接转到位;规范党费收缴、使用和
管理,督促全体党员主动、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党支部有专人负责党费收缴
工作。
(二)健全内部制度,全面规范律师事务所日常管理
1.规范主体资格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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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市律师事务所开展“抓党建强管理促发展”规范化建设专项活动的方案为持续深化律师制度改革,进一步巩固律师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成果,充分发挥律师在全面依法治市和法治**建设中的职能作用,推进律师事务所管理规范化建设,促进律师队伍建设和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司法部《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和司法部、国家发改委、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律师工作实际,市司法局决定组织开展律师事务所“抓党建、强管理、促发展”规范化建设专项活动。特制定如下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