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方案
VIP专免
2024-05-29
999+
15.62KB
7 页
海报
侵权投诉
慈溪市“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方案
组织开展中期评估,是依法评价发展规划目标任务实施
进展、督促推进重大战略部署落地的重要机制。按照国家、
省和宁波市统一部署,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慈溪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 O
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重点目标任务分工方案》(慈党办
(2021〕31 号)(以下简称《分工方案》),为切实做好慈溪
市“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
照党的二十大和浙江省、宁波市和慈溪市党代会重大决策部
署,围绕市“十四五”规划提出的主题主线、主要目标、战
略布局和重点任务,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
总结评估推进规划实施的主要亮点和经验做法,深入剖析规
划实施的主要问题和深层原因,结合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今后
一个时期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提出调整优化规划实施的对
策建议,确保“十四五”规划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以高
质量建设共富共美现代化新慈溪的高分答卷、精彩谱写中国
式现代化县市域实践排头兵的新篇章。
开展中期评估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坚持系统全面与突出重点相结合。要在全面评估“十四
五"规划目标任务实施进展基础上,重点聚焦约束性指标、
重大战略布局和主要任务抓手,客观评价政府在履行公共职
能、提供公共服务、优化资源配置等社会关注的重点领域的
进展情况,提高评估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
坚持总结经验与查找问题相结合。既要注重提炼规划实
施过程中的创新做法、特色亮点和典型案例,又要找出薄弱
环节、主要短板和制约因素,提出改进规划实施的对策建议,
确保各项重点任务有力有效实施。
坚持定量分析与定性评价相结合。要对规划确定的主要
指标实现程度、预期进度等进行量化评价,深入分析指标变
化带来的结构性、趋势性变动情况;同时,对规划确定的重
点任务,加强横向、纵向比较分析,进行综合定性判断,增
强评估的科学性和公信力。
坚持依规评估与创新方法相结合。既要运用成熟的规划
评价方式方法和工具模型,又要善于运用大数据、网络调查
等方式,积极开展数字化、 一体化评估,形成横向纵向跨界
融合贯通,充分反映社会各界意见和群众主观感受,提高评
估工作的准确性和开放度。
二、 评估对象和责任主体
市级层面“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对象,主要包括《慈
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慈溪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
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慈政发
〔2021〕11 号)(以下简称《纲要》)、17个重点专项规划(附
件1)和其他市级一般专项规划。
(一)《纲要》。由市政府组织,具体由市发改局牵头,
17个镇(街道)和市级相关部门协同,评估报告经市政府审
定后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二)专项规划。市人大常委会确定的重点专项规划根
据工作需要由规划编制单位牵头组织开展评估。其他重点规
划和一般专项规划可视实际情况由规划编制单位自行确定
是否组织开展评估。相关评估报告需报送市发改局衔接审查。
三、 评估重点和成果形式
本次评估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系统观念,立足更好发挥发
展规划的战略导向作用,聚焦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大发展战
略部署目标实现情况、重大任务推进落实情况,总结成绩、
查找短板、分析原因、提出对策,及时发现新情况新问题,
做好应对更为复杂困难局面的各项工作准备。评估中的年度
数据截止时点为 2022 年 12 月31 日、月度数据截止时点
为 2 0 2 3 年 6 月 3 0 日,并预测到 2 0 2 3 年 底和 2 0 2 5年
完成情
况。
(一)《纲要》评估。重点对照《分工方案》,结合《宁
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波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
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甬政发
〔2021〕9号)(以下简称宁波市“十四五”规划《纲要》)
标签: #工作方案
摘要:
展开>>
收起<<
慈溪市“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方案组织开展中期评估,是依法评价发展规划目标任务实施进展、督促推进重大战略部署落地的重要机制。按照国家、省和宁波市统一部署,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慈溪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O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重点目标任务分工方案》(慈党办(2021〕31号)(以下简称《分工方案》),为切实做好慈溪市“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如下。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党的二十大和浙江省、宁波市和慈溪市党代会重大决策部署,围绕市“十四五”规划提出的主题主线、主要目标、战略布局和重点任务,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