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村庄规划工作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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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ZCR-2021-01017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郴政办发〔2021〕24号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关于加强村庄规划工作服务全面推进
乡村振兴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中省驻郴各单位:
《关于加强村庄规划工作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方案》
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加强村庄规划工作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
实 施 方 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
成果、接续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
的总体部署,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工作
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通知》(湘政办发〔2021〕29 号)精
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统一底图、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平台”的要求,
2021 年启动全市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和示范村,美丽乡村示范村,
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环东江湖区域,湖南(沙洲)文旅特色
产业园区域,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的村庄以及有乡村振兴重点投
资项目的村庄等共 490 个村庄的规划编制。2023 年底前完成全市
应编尽编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实现“多规合一”村庄规划全覆盖。
二、主要任务
(一)统筹县乡村国土空间布局。统筹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
护、开发建设、居民点布局、产业布局、公共服务设施配置、基础
设施配置、安全和防灾避险、自然和历史文化资源保护等内容,细
化村域各类土地规划用途,强化县城综合服务能力,促进设施共建
共享,实现县、乡、村功能衔接互补。重点明确新增宅基地、集体
经营性建设用地规模和布局,合理保障农民建房需求及土地权益。
(二)统筹村庄功能分类。
按照城郊融合、农业发展、生态保护、特色保护、集聚提升五
类,逐村优化明确村庄功能分类,根据不同功能分类和村庄发展需
要,紧扣“实用性”“多规合一”两个关键,按需编制不同类型村
庄规划。
(三)统筹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落实上位规划耕地保有
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巩固永久基本农田及储备区划定成果
和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成果,衔接耕地保护国土空间专项规划和耕地
保护一张图成果,明确保护要求和管控措施,实现耕地数量、质量
和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及生态红线保护。
(四)统筹农村居民点布局。按照上位规划建设用地管控要求,
合理划定宅基地建设范围,确定宅基地规模、朝向、高度、强度、
风貌等管控要求,引导村民集中建房,其中25 户以上村民建房集
中建设区应出具集中居民点规划布局图。
(五)统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在县域、乡镇域范
围内统筹考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布局。鼓励有条件的连
线连片村庄实现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共建共享。重点布局好供
水管网、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统筹布局村级综合服务中心、
文体广场、乡村小规模学校、乡镇卫生室、村级幸福院、日间照料
中心以及公益性公墓等。合理衔接对外交通并优化村庄内部道路系
统,实现 25 户以及 100 人以上自然村“组组通”。
(六)统筹产业发展空间布局。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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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ZCR-2021-01017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郴政办发〔2021〕24号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村庄规划工作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中省驻郴各单位:《关于加强村庄规划工作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10月29日(此件主动公开)关于加强村庄规划工作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总体部署,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工作服务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