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自治县清除违法建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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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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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 自治县清除违法建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试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土地管理法》《XX 市违法建筑治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
政策规定,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开展清除违法建
筑专项行动(以下简称“清违行动”),结合工作实际,特制
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及原则
为推动城乡有序发展、维护安全稳定、保障社会公平、
优化人居环境,在全县范围深入开展清除违法建筑专项行动,
坚决遏制新增违建,清除有害安全、有损他人权益、影响城
市整体形象的存量违法违规建筑。
(一)坚持依法依规原则。严格遵照相关法律法规,直
面 问题、刀刃向内、动真碰硬抓清理整治,做到有法必依、
违 法必惩、执法必严。明确违法违规建筑认定标准,规范
违法 违规建筑分类处置程序,依法认定、依法处置,确保
专项整
治行动经得起检验。
(二)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 一个
标 准管到位,确保专项行动一视同仁、合理透明。主动接
受社
会监督,赢得人民群众支持,确保整治工作有效推进。
(三)坚持分类实施原则。既要尊重历史背景,又要立足
当前实际,辩证分析问题,因地制宜,科学施策,贯通运用
“四种处置方式”,让“清违行动”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四)坚持干部带头原则。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
键少数,集中精力在干部群体开展自查自纠,充分发挥领导
干部的先锋带头作用,辐射带动全县群众主动参与违法违规
建筑清除工作。
(五)坚持安全稳定原则。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理念,统筹
兼顾清除存量违法建筑与安全生产。以强化组织保障、广泛
宣传引导、深入释法动员为抓手,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
识,在全县范围营造良好氛围,妥善处置好行动过程中发生
的舆情事件。坚持自查自纠为主、依法强拆为辅,切实把牢
治违拆违安全底线,严防整治工作中发生安全事故。
二、 行动范围
2023 年 3 月 1 日以前(含 3 月 1 日)县域内违法占用土
地、 建设用地上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按照规划
许可
进行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以下简称“违法建筑”)。
三、 整治任务
(一)违规占用绿地、消防通道、车库出入口等公共区域
修建建(构)筑物的;
(二)违规在楼顶加层或修建建(构)筑物的;
(三)违规拓展室外空间(阳台)的;
(四)违规在空调板、结构板上修建建(构)筑物的;
(五)违规占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搭建非永久性建(构)
筑物和其他设施的;
(六)违规在河湖(库)管理范围内搭建建(构)筑物妨碍
行洪安全的;
(七)未依法办理土地使用、农村宅基地用地、临时用地、
先行用地审批手续擅自进行建设的;
(八)已取得批准手续但未按批准内容、时限建设,或超
过批准期限未自行拆除的;
(九)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设行为。
四、 处置方式
(一)具有下列情形的违法违规建筑,采取拆除的方式处
置
1.违反《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
国消防法》第六十条规定, 占用绿地、消防通道(车库出入
口)等公共区域修建建(构)筑物的;
2.违反《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
定,占用街道两侧和在公共场地搭建非永久性建(构)筑物或
其他设施的;
3.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第
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规定,在楼顶加层或修建建(构)筑物、
违规拓展室外空间(阳台)、违规占用架空层、违规在空调板、
结构板上修建建(构)筑物等,结构简易且拆除不影响原有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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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自治县清除违法建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试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XX市违法建筑治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开展清除违法建筑专项行动(以下简称“清违行动”),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及原则为推动城乡有序发展、维护安全稳定、保障社会公平、优化人居环境,在全县范围深入开展清除违法建筑专项行动,坚决遏制新增违建,清除有害安全、有损他人权益、影响城市整体形象的存量违法违规建筑。(一)坚持依法依规原则。严格遵照相关法律法规,直面问题、刀刃向内、动真碰硬抓清理整治,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惩、执法必严。明确违法违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