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2022年度对县直和驻遂副科以上单位平安建设考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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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 2022 年度对县直和驻遂副科以上单位
平安建设考评方案
根据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为全面了解
和评价各单位推进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情况,
开展对县直和驻遂副科以上单位 2022 年度平安建设考评,具体
方案如下:
一、检查考核对象
纳入落实“四个全面”绩效考核的县直各单位;县直及驻遂
副科级以上单位。
二、检查考核内容
检查考核内容和标准划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为基本标准,
分值共 70 分,适用于所有被检查单位。第二部分为分类标准,
分值共 30 分,所有被检查单位划分为五大类进行对应考核:A
类——平安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B类——党政群机关及驻
遂行政事业科研单位;C类——教育教学单位;D类——医疗
单位;E类——企业及金融服务单位。
列为 A类的平安建设专项工作责任单位,务必于 2022
12 16 日前将平安建设第一责任人 2022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
鉴定表及述职报告(各一式两份,履行职责情况鉴定表须加盖
单位公章)报送县委政法委 2207 室(基层治理股)(地址:
XXX 街道 XXX 7号县委政法委办公楼二楼;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XXXXXX)。
三、检查考核形式
(一)检查考核操作方式:检查考核以集中核评结合实地考
核进行。
1.集中核评程序和要求。被考评单位需对照考评标准完成本
单位自评报告并准备佐证材料,并 2022 12 16 日前将本
单位工作自评报告及部分资料(需提交的台账资料详见附件 3
未要求提交的资料在本单位留底备查)至县委政法委基层治理
股,由县委平安办集中核查,以及结合有关责任单位评分或提
供数据情况进行汇总评分。
2.对照《考核标准》,负责评分的单位或协助提供情况的单
位请于 2022 12 23 日前将对各单位的各考评项目的评分
及相关数据资料报县委政法委(基层治理股)进行汇总。
3.实地考核程序和要求。县委平安办抽调人员成立实地考核
组,于 2022 12 23 日前大约抽查 15 个单位进行实地检查
考核。实地检查考核主要采取听取平安建设第一责任人述职、
检查重点要害部门软硬件建设情况、查看台帐资料等方式进行。
四、检查考核结果确定及应用
摘要:

XX县2022年度对县直和驻遂副科以上单位平安建设考评方案根据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为全面了解和评价各单位推进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情况,开展对县直和驻遂副科以上单位2022年度平安建设考评,具体方案如下:一、检查考核对象纳入落实“四个全面”绩效考核的县直各单位;县直及驻遂副科级以上单位。二、检查考核内容检查考核内容和标准划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为基本标准,分值共70分,适用于所有被检查单位。第二部分为分类标准,分值共30分,所有被检查单位划分为五大类进行对应考核:A类——平安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B类——党政群机关及驻遂行政事业科研单位;C类——教育教学单位;D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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