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实志愿服务队每月选树“五标兵”和优秀支部活动喜迎建党 100 周年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化提升“连心、强基、模
范”三大工程,激励全园区各党组织和党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进一步推动形成学
优看齐、奋发进取的良好氛围,根据省市委组织部有关文件,从 2021 年起,每月在全
园区开展一次“五标兵”和优秀支部选树活动。现制定全园区开展“五标兵”和优秀
支部选树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以组建志愿服务队,推选“党员示范标兵”“党务工作标兵”“企业服
务标兵”“学习宣传标兵”“爱岗敬业标兵”五类先进典型为主要内容的选树学活动 ,
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充分调动和激发园区党员干部抓改革、谋发展、促和
谐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坚定不移做大工业,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选树原则
开展“五标兵”选树活动,遵循以下原则:
1.坚持体现先进性。坚持把政治标准摆在首位,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群众公认 ,
真正把那些在推动发展、深化改革、服务群众、维护稳定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做出
突出贡献、群众普遍认可的先进典型选树出来,确保选树的先进典型经得起群众检验
和历史考验。
2.坚持体现时代性。选树的先进典型要符合发展需要和时代特点,注重考察其是
否模范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四
个自信”,是否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等,确保选树出来的先进典型符合新时代
新使命新担当要求。
3.坚持体现代表性。科学制定各行业各领域先进典型的选树标准,分级分类从非
公企业和机关支部领域选树,确保各领域、各行业、各层面都有榜样标杆。
4.坚持体现示范性。注重向基层倾斜,选树党员群众身边看得见、学得到的先进
典型,确保评选出的先进典型事迹感人,可敬可亲、可亲可学。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
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广大党员找准比学赶超的参照系,学有榜样、赶有目标、对标奋
进。
三、选树类别和基本标准
1.开展“党员示范标兵”评选。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励广
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8〕29 号)和省委《实施
意见》,以及全市《关于激励干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的实施办法(试行)》(九字
〔2017〕12 号),结合园区实际,每月从党员干部中选树一名敢于履职、勇于担当、
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党员示范标兵”,引导党员从中汲取担当奋斗的力量,激
发干事创业的热情。评分按照自评20 分,支部评价 30 分,挂点领导评价 20 分,领导
集体评价 30 分,酌情打分。
2.开展“党务工作标兵”评选。每月在模范履行党的建设工作职责、熟悉掌握党
务知识、做出显著成绩的党务工作者中选树两名“党务工作标兵”,其中单建支部书
记一名,联建支部书记一名,重点评选按时组织三会一课、有特色地开展主题党日活
动等党务工作,有强烈的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推动了工作发展的优秀党务工作者。
评分标准分为四方面 1、三会一课 40 分 2、主题党日活动 30 分 3、发展党员 20 分 4、
党费收缴 10 分,酌情打分。
3.开展“学习宣传标兵”评选。主要根据学习强国学习情况排名以及平时学习表
现、宣传党的方针政策、省市县会议精神、积极宣传企业发展中的好人好事,荣誉奖
励为主,也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选树“学习宣传标兵”激发全体党员学习热情,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