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机构改革方面,撤销纪委监察部,设立执纪审查室与纪委综合室集中办公,各
司其职,加强了两室工作的合作交流,使日常工作开展更加顺畅。在职能方面,将公
司重大事项督查督办考核管理等职能予以清退,重点聚焦监督执纪主业,强化对职能
部门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再监督”职能,加强了对职能部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及对职能部门负责人履行“一岗双责”情况的监督。在制度上方面,按照审查与审理
分离,审查人员不得参与审理原则,将案件审理职能划入综合室,进一步加强和改进
了案件审理工作流程。
二、当前存在的问题
(一)警示教育方面
警示教育频次不多,没有将定期教育和适时教育有机结合起来统筹谋划、常态化
一体推进,警示教育力度需进一步加强。
(二)制度建设方面
虽然从内控机制、内部管理、纪律作风等方面制定出台了一些制度和规定,但还
没有形成完备的制度体系,制度的系统性、全局性不强,对纪检干部监督的责任体系、
监督方式、责任追究等缺乏系统安排。
(三)监督检查方面
对纪检监察干部依规依纪依法履行监督职责的监督力度仍有不足,且多为事后监
督、事后惩戒,主要依靠信访举报、审查调查发现的问题线索,主动发现问题不多,
发现有质量的线索不多。
(四)队伍建设方面
纪检队伍整体业务能力有待加强。目前一线纪检队伍专业水平不高,对党的政策
法规及施工管理业务知识不甚熟悉,无论是分公司纪委书记还是项目部纪检员,兼职
人员较多,工作难免力不从心,出现“挤牙膏”现象。部分纪检人员碍于人情,对熟
人总觉得不好意思、拉不下脸来,因而放弃原则,在监督执纪上“打折扣”;部分纪
检人员怕得罪人,监督上级怕打击报复、监督同级怕妨碍团结、监督下级怕伤了和气。
(五)监督力量层面
监督力量的整体性、联动性、协同性还不强,缺乏有效的信息共享、沟通协作机
制,往往是各管一块、各自为战,导致有的区域被重复监督,有的区域则成为“死
角”无人监督。
三、进一步强化监督的对策
(一)加强警示教育
警示教育是全面从严治党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
想腐的重要一环。一是把警示教育作为党性教育重点内容,列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
任清单和年度任务安排,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把自己摆进去,率先垂范,带头参加
警示教育,并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二是创新警示教育方式,
深入挖掘警示教育资源,将正风肃纪反腐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进治理贯通起来,
通过警示教育大会、进行党风廉政建设交底、讲授专题党课、在公司微信公众平台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