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管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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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应急管理局 2023 年度安全生产监管行政
执法检查工作计划
《安全生产法》《辽宁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监管
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定》(原国家安全生产
24 <
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手册>的通知》(安监总政法
2016113 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推进安全生
产监督检查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安监总政法
2015108 )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
2017150 )要求,结合我区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
本溪市 XX 区应急管理局 2023 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1、工作目标
面完成市、区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工作各项指标任务。通
过强化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落实,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
体责任。
二、主要任务
成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安全生产
行政执法运行机制,切实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
责任的落实,为 XX 区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规和规定,对辖区内的工矿商贸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实施安
全生产监督管理和日常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根据安全
生产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特殊时段和季节特征,开
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等专项整治和联合执法检查;严
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严肃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
规问题;协调、指导经济开发区、街道办事处安全监管部
门开展相关工作。
三、行政执法检查
管”的原则,区应急管理局依法对本辖区内高危行业和其
它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执法检查。
2023
矿山生产经营单位 48 家,冶金建材等地面企业 22 家,危化
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 14 家。
2023
各类重点企业每年检查不少于 4次,对各类一般企业每年检
查不少于 2次。同时,按照省、市安委会要求,对本区域安
全生产存在的突出问题或共性问题,结合特殊时段和季节
特征开展专项或联合执法检查,一般每年组织专项或联合
执法检查不少于 2次。
检查、专项或联合执法检查、“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
)”暗访等形式,通过台账

标签: #安全生产

摘要:

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管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计划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规范安全生产监管行政执法行为,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根据《安全生产法》《辽宁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定》(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4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手册>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6〕113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推进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5〕108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要求,结合我区安全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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