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群众监督举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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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投诉
安全生产群众监督举报制度
加强的社安全、举
道,强化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及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打击,防
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生产条
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受理范围和内容
区内营单事业体经
织)的安全设施、设备等存在较大的事故隐患、人员死亡瞒报或私
自处理等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本制度的举报人是指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受理原则
事求公正分行负责
则。
三、举报方式
可采访、真、式向
乡镇(区)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的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
议、意见或者投诉。举报电话:XX
四、举报受理
1.乡镇有安督管应当
全安全生产举报制度(包括登记、受理、核查、处理、督办、答复
统计、报告),设立举报奖励资金,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传真、
电子邮箱、通信地址和奖励办法。
2.理举细心问清,对
实名举报,初步审查认为内容不清的,可以请举报人补充情况,并
为举报人保密。
3.举报中举提供单位
及不愿公开自己举报行为的,应尊重举报人的权利。
4.报人当客对其的真
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5.不属诉举受理释工
并告知其投诉举报的其他单位或部门。
五、举报处理
1.理举及时举报报案
5个工作日办理完毕,对情节特别严重、事故隐患重大或瞒报人
员死亡事故,按照有关规定的时间办理完毕。
2.诉举他部接到时转
关部门核查处理。
3.举报监督、行门或
100
500 不等。
4.接到举报部门予举报人的奖励资金由县财政列支
数额部门情况
关材料收集、保存、备查。
5.报人答复及时查结向举

标签: #安全生产

摘要:

安全生产群众监督举报制度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的社会监督,畅通安全生产投诉、举报渠道,强化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及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打击,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一、受理范围和内容本县辖区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安全设施、设备等存在较大的事故隐患、人员死亡瞒报或私自处理等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本制度的举报人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二、受理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属地管理、分行业和分级负责的原则。三、举报方式举报人可采用来信来访、电子邮件、传真、电话等形式向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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