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办理公安交管车驾管业务工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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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办理公安交管车驾管业
务工作的公告
广大车主、驾驶人和考生朋友们:
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途径,确保广大车主、驾
驶人和考生的生命健康安全,按照省公安厅《关于做好疫
情期间公安机关窗口服务工作的通知》和省交警总队《关
知》要求,现将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我市办理公安交管车驾
管业务工作公告如下:
二、科目三和科目三安全文明常识考试),包括各区县科
目一考试。
1、对已预约成功的考生,由交警支队统一办理取消考
试。取消考试的,不计考试次数,不影响下次预约排序时
间。
2、对已经提交预约申请但未确认预约成功的,考生可
通过“交管 12123”APP 自行取消考试,也可由交警支队统
一取消。取消考试的,不计考试次数,不影响下次预约排
序时间。
3、对学习驾驶证明临界到期的,将统一延长有效期限。
育”业务。
管业务。
1、通过“交管 12123”APP 或电脑登陆 sd.122.gov.cn
可以网上申请办理补领机动车驾驶证、补领检验合格标志
申领六年免检标志等车驾管业务,市内免费送达;
2、关注“淄博车管”微信公众号,可以网上办理申领
六年免检标志、遗失补领驾驶证、变更机动车和驾驶人联
系方式等车驾管业务,邮递送达;
305332136789线
申请办理补领驾驶证、变更机动车和驾驶人联系方式等车
驾管业务,邮递送达;
4、到市及各区县的车管所自助服务大厅和自助服务区
可以现场办理补领机动车驾驶证、变更机动车和驾驶人联
系方式等车驾管业务;
5、对于社会关注的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业务,您可通
过“淄博车管”微信公众号内的“微车管”电动车登记模
块,网上自助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
可以实行预约办理。请您务必提前拨打咨询电话进行预约
预约成功后按照约定的时间到相应车管所指定窗口办理。
您在进入车管所业务大厅时,请自觉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规范佩戴口罩,服从工作人员安排,接受体温检测,业务

标签: #疫情防控

摘要: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办理公安交管车驾管业务工作的公告广大车主、驾驶人和考生朋友们:为认真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途径,确保广大车主、驾驶人和考生的生命健康安全,按照省公安厅《关于做好疫情期间公安机关窗口服务工作的通知》和省交警总队《关于切实做好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车驾管业务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我市办理公安交管车驾管业务工作公告如下:一、暂停全市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业务(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和科目三安全文明常识考试),包括各区县科目一考试。1、对已预约成功的考生,由交警支队统一办理取消考试。取消考试的,不计考试次数,不影响下次预约排序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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