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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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党政
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
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党政主要
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
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
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通知指出,经济责任审计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计监督制
度的重要组成部分。2010 10 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
办公厅印发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
济责任审计规定》,在推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深化发展方
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完善经济责任
审计制度,党中央决定予以修订。
A
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
导,聚焦领导干部经济责任,既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
监督,又贯彻“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对于加强领导干部
管理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确保党中
央令行禁止具有重要意义。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
导,抓好《规定》的学习贯彻。各级党委审计委员会要加
强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统筹谋划和整体推进,促进提高
新时代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质量和水平。有关部门要加强协
作配合,把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巡视巡察等
监督贯通起来,形成监督合力。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贯彻
执行《规定》,自觉接受审计监督,做到依法用权、秉公
用权、廉洁用权。
《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
责任审计规定》全文如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坚持和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强
(以下统称领导干部)的管理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履职尽
责、担当作为,确保党中央令行禁止,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审计法》和有关党内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
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A
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
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党中央、
国务院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
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新发展理念,
聚焦经济责任,客观评价,揭示问题,促进经济高质量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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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通知指出,经济责任审计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计监督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2010年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在推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深化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党中央决定予以修订。通知强调,《规定》深入贯彻A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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