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燃气领域“三清、两改、五提升”专项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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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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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投诉
全县燃气领域“三清、两改、五提升”专项
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提高我县燃气领域安全稳定向好发展态势,
着眼长远保障我县城乡燃气安全平稳运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省、市、县主要及分管领导的指示要求,坚决把燃气
领域安全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在全县实施“三清、两改、五提
升"专项行动。坚持监督检查和执法检查相结合、企业自律和
部门监管相结合,多管齐下、综合施政,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
任感和始终如履薄冰的紧迫感,形成安全监管合力,维护人民
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 时间安排
2 0 2 2 年 1 1 月 2 0 日 至 2 0 2 3 年 1 月 1 8 日
三、 专项行动内容
(一)“三清”工作
1.清除“黑钢瓶”。"黑钢瓶"泛指不合格、未经检验、违
规翻新或者来路不明等非法燃气气瓶,主要包括非国标燃气气
瓶、不合格气源燃气气瓶、翻新燃气气瓶、超期未检燃气气瓶、
检验不合格燃气气瓶和正规厂家生产但未向市场监管部门或行
政审批部门登记备案的“无二维码”燃气气瓶等;重点对小饭
店、小吃摊、小作坊、餐饮门店,废旧金属收购站点、废旧厂
房、仓库、地下室,农村"双代"用户、农村集市等重点部位
和区域进行摸排。要结合掌握的销售使用“黑钢瓶”等违法行
为线索和案件,逐案、逐环节倒查追溯“黑钢瓶”来源和销售、
使用全流程,彻底查清利益链条,坚决遏制市场出现"黑钢瓶"
的流通。查处的"黑钢瓶"要全部予以收缴、统一处理。
2.清除非法充装、灌装"黑窝点"。坚持暗访和突击检查相
结合,全县开展地毯式排查非法充装、灌装液化石油气的“黑
窝点"整治行动,做到“五个摸清",即摸清“黑钢瓶”重点用
户、重点区域,摸清“黑钢瓶”的存储、供应点,摸清“黑钢
瓶"的运输车辆、路线,摸 清 "黑钢瓶"的实际经营者,摸清
“黑钢瓶"充装源头,查清非法提供气源和非法灌装的“黑窝
点",坚决查处充装非自有钢瓶、翻新钢瓶和销售、储存超期未
检钢瓶、检验不合格钢瓶等违法行为,对构成违法犯罪的,要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清除不合格灶具点位。对违规经营销售燃器具、减压阀
和熄火保护装置等涉燃气设备不符合国家 3C 强制性认证、
《家 用燃气灶具》 (GB16410-2020) 标准的点位要严管重罚。
对于拖
延整改、虚假整改、拒不整改的,要依法依规吊销营业执照,
持续保持严打重处的高压态势,全力维护市场秩序。
以上“三清”工作专项行动,依据县安委办关于印发《全
县城乡燃气安全共性问题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X 安办
[2022]X 号)、并参照市市场监管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全市
集 中开展打击整治销售和使用“黑钢瓶”等违法行为专项行
动工 作方案》的通知 (X 市监发[2022]X 号)要求,县直相关
职能部 门及各乡镇(管委会)依据规定的职责,抓好贯彻落实。
完成时
限202 2 年1 2 月20 日 。
(二)“两改”工作
1.改变燃气使用环境。各类使用液化石油气餐饮饭店和单
位食堂存瓶量超 100 千克钢瓶,未设置专用气瓶间现象;用
餐 区与液化石油气在共有空间存放;在密闭半密闭空间,且
存在 高层、地沟和地下室或半地下室等情况下使用和储存液
化石油 气;流动摊贩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液化石油气罐、灶、
阀在人员 密集场所使用。(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住建
局;责任单 位: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县公安局、县城管局、
县商务局、 县教体局、县卫健局、县民政局、县民宗局,各
乡镇人民政府
〈管委会>,各燃气企业;完成时限2023年1月18 日)
2.改变用户使用燃气不良习惯。燃气安全泄露报警器“装
而不用",体现在不通电、随意安置,只做表面功夫;在室外作
业,液化石油气钢瓶受阳光暴晒;为节约成本,随意摇晃、倾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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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燃气领域“三清、两改、五提升”专项行动方案为进一步巩固提高我县燃气领域安全稳定向好发展态势,着眼长远保障我县城乡燃气安全平稳运行,特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按照省、市、县主要及分管领导的指示要求,坚决把燃气领域安全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在全县实施“三清、两改、五提升"专项行动。坚持监督检查和执法检查相结合、企业自律和部门监管相结合,多管齐下、综合施政,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始终如履薄冰的紧迫感,形成安全监管合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二、时间安排2022年11月20日至2023年1月18日三、专项行动内容(一)“三清”工作1.清除“黑钢瓶”。"黑钢瓶"泛指不合格、未经检验、违规翻新或者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