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统计局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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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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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统计局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根据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关于优化直
属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景人社发
〔2021〕231 号)文件精神及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局事业
单位绩效工资分配实施工作,进一步规范收入分配秩序,
完善分配激励机制,理顺收入分配关系,充分发挥绩效工
资的激励导向作用,调动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
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事业单位工资分配改革的方针和原则,在不
断完善事业单位工资总额调控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围绕搞
活内部分配,以工作业绩考核为依据,建立体现人才价值
的分配激励机制,进一步激发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和创造性,促进全县统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考核对象
普查中心全体干部。
三、组织保障
成立 XX 县统计局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工作领导小
组。组长王扶海,副组长赵中瑞、廖玲月,成员张国钧、
李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统计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
主任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负责全局事业单位绩效考
核日常工作。
四、考核时间
领导小组每半年进行一次考核,确定绩效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经绩效工资分配领导小组评审后,报县人社、财
政部门核准,半年发放一次。
五、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及分配方式
绩效工资总量为事业单位按照规定的绩效工资标准和
各岗人数确定绩效工资总量,并随工资标准调整和人员变化
进行动态调整。
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
分。基础性绩效工资占规范性津贴补贴的 70%,奖励性绩
效工资占规范性津贴补贴 30%。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月发放,
直接打入个人帐户;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工作实绩和出勤情
况考核后,半年发放一次。
六、绩效考核办法
绩效工资主要考核职工工作的德、能、勤、绩、廉等
方面,具体内容包括:对职工工作作风、政治表现、工作
纪律、工作态度、工作效率、是否服从工作安排、履行岗
位职责、工作量大小、在岗工作时间、完成本单位规定的
工作任务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分别由领导干部与全体干部职工对干部职工进行评议
和民主测评。领导干部测评分值比例为70%,全体干部职
工测评评分值比例为30%,测评结果为两项得分相加。设
立100 分,其中职业道德15 分、出勤情况 30 分,工作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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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统计局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方案根据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关于优化直属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景人社发〔2021〕231号)文件精神及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局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实施工作,进一步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完善分配激励机制,理顺收入分配关系,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调动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事业单位工资分配改革的方针和原则,在不断完善事业单位工资总额调控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围绕搞活内部分配,以工作业绩考核为依据,建立体现人才价值的分配激励机制,进一步激发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全县统计事业持续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