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行动试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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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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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行动试点方案
为全面贯彻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县委农办《县年农村
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方案》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
案。
一、试点目标
围绕“美丽·宜居乡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要求,对标“五
清”“四件”整治标准,以木林村,、建设、白庙场镇整治行动为
重点,深入开展乡村“五清”行动,集镇抓实“四件”事情,切实
改变乡村、场镇“脏、乱、差”现象,营造优良的乡村、场镇人居
环境。做到试点区木林村(麦冬科研示范园)家洁院净、水清岸绿、
秩序井然。目前其它区域按照“五清”“四件”行动标准“有所管
控、有所规范”,力争年内达到试点区水平。
二、试点内容
引导群众改陋习、树新风、扬正气,号召广大干部党员积极投
入到人居环境整治行动中,力争人居环境得到大幅提升。
(一)“五清”行动
1.路面清扫清理全镇辖区内道路各类垃圾、杂草,及视线范围
内的各类垃圾,清扫冲洗路面,清理边沟、培护路肩,落实“路长
制”工作加强监督管理,合理利用公益岗位,落实保洁人员开展常
态化保洁,确保道路路域环境整洁有序。(责任单位:各村(居)、
相关企业、生态环境办)
2.垃圾清运对全镇辖区内的各类垃圾进行清理,合理规划配齐
垃圾收集、转运设施,生活垃圾定点投放,定时清运,做到日产日
清。清除露天堆放的秸秆柴草、建筑垃圾,确保无裸露垃圾、存量
垃圾堆放。(责任单位:各村(居))
3.水面清洁全面落实“河长制”,清淤治理农户房前屋后的河
道、沟渠、水井、水塘、小河沟、污水沟、臭水沟,清理水面漂浮
垃圾,改善水环境,消除农村黑臭水体,做到水体清洁,水流顺畅。
(责任单位:各村(居)、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4.屋面清理引导村民对自己门前屋后的杂物进行全面清理,清
洗门窗、清除乱贴乱画小广告,砖头、建筑材料、生产生活用具、
其他杂物等摆放整齐,加强畜禽养殖管理,做到不散养不放养,落
实“门前五包”责任制,确保屋内外“扫干净,摆整齐”。
(责任单位:各村(居)、畜牧站)
5.违建清除清理拆除违章搭建彩钢棚,遮阳网,以及其他违建
房屋等,请县执法大队协助加大对违法建设拆除力度。维护梳理农
村电力线、通信线、广播电视线,确保各种线路有序美观。(责任
单位:各村(居)、综合行政执法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经济发
展和乡村振兴办)
(二)“四件”事情
1.整治街道秩序。规范户外广告、标牌、条幅、路标、宣传栏
等户外设施,加大对小广告的打击度。对社区街道店招废旧、破损
等情况,督促其限期拆除或更换。各社区要合理规划场镇停车点位,
除划定停车位的场所外,其它地方不得随意停放车辆,场镇住户、
商户门前车辆停放纳入“门前五包”责任制,按规定摆放整齐,统
一方向停放,不得影响行人和车辆通行。(责任单位:综合行政执
法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社区)。
2.整治环境卫生。保持场镇卫生整洁,划分区域、明确时间,
落实专人、制定标准落实卫生保洁,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对保洁人
员的工作逗硬考核。落实场镇住户、商户、单位“门前五包”责任
制,做到门前场地干净、整洁、有序。(责任单位:综合行政执法
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社区)。
3.整治市场环境。规范集市摊点经营秩序,取缔马路市场和占
道经营。以房屋滴水为界规范商户店内经营,严禁出店经营、占道
经营。规范农贸市场秩序,所有商店入市入摊经营,商品摆放整齐,
确保道路畅通、卫生良好、秩序井然。(责任单位:综合行政执法
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社区)。
4.路面保湿降尘。合理利用我镇现有的洒水车,以及各项目施
工单位的洒水车,划定区域、时段进行路面保湿降尘。
在两河口、望松路(芦溪界)两处我镇主要进出口,增设喷淋
降尘实施,确保道路扬尘得到有效治理。(责任单位:综合行政执
法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村、社区)
标签: #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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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行动试点方案为全面贯彻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县委农办《县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方案》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一、试点目标围绕“美丽·宜居乡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要求,对标“五清”“四件”整治标准,以木林村,、建设、白庙场镇整治行动为重点,深入开展乡村“五清”行动,集镇抓实“四件”事情,切实改变乡村、场镇“脏、乱、差”现象,营造优良的乡村、场镇人居环境。做到试点区木林村(麦冬科研示范园)家洁院净、水清岸绿、秩序井然。目前其它区域按照“五清”“四件”行动标准“有所管控、有所规范”,力争年内达到试点区水平。二、试点内容引导群众改陋习、树新风、扬正气,号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