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做好党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由区委组织部全面排查易地扶
贫搬迁党员情况,建立工作台账,了解掌握易地扶贫搬迁党员的党
组织隶属关系、安置方式、居住地、户籍迁移、集体经济组织身份
等相关信息。有关乡镇(街道)党委要认真研判易地扶贫搬迁党员
的具体情况,与相关基层党组织研究提出转接办法,充分征求党员
意见,报经区委组织部同意后,分门别类做好党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对居住地、户籍、集体经济组织身份均与迁出地脱钩的,及时做好
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确保“应转尽转”;对尚未“三脱钩”的,尊
重党员意愿,可以将组织关系转移到迁入地党组织,也可以按照
“一方隶属、参加多重组织生活”的原则,安排党员就近就便在迁
入地或迁出地党组织参加组织生活,接受日常教育管理。有易地扶
贫搬迁党员的党支部要加强宣传引导,召开党员大会讲清楚易地扶
贫搬迁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相关工作要求,积极稳妥做好易地扶贫搬
迁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或参加多重组织生活的服务工作。
(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有关乡镇
(街道),完成时限: 202a 年年底前)
(五)做好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工作。依据有关法律法规,
按照尊重历史、兼顾现实、程序规范、群众认可的原则,统筹考虑
户籍关系、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对集体积累的贡献等因素,协调平
衡各方利益,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居民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
份确认工作。
(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委,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有关乡
镇(街道),完成时限: 202a 年年底前)
(六)做好养老保险应保尽保工作。全面落实好为建档立卡贫困
人员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发放待遇政策,确保搬迁群众
养老保险应保尽保、待遇应发尽发。
(牵头单位:区人力社保局,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有关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