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人民调解委员会要定期开展
矛盾纠纷排查工作,一般性矛盾经常排查,倾向性问题集中排查,重要
时期专项排查。按照排查走在调解前,调解走在激化前的总要求,在重
大节假日和重大政治活动期间,坚持经常排查,集中排查和专项排查相
结合,早发现、早预防、早调处,对可能引发命案的重大纠纷,要建立
台账、定领导、定人员、定时间、定责任、定措施、包化解 ,把矛盾
预防在源头、化解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达到有效预防和减少犯
罪的目的。
2、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打造“枫桥派出所”.“枫桥
法庭”“枫桥司法所”,在建设和完善“村屯视频围墙”、诉前调解、
巡回审判点、升级版“百姓说事点”的基础上,创新工作模式,发动群
众、依靠群众,做到矛盾化解在基层,从根本上做到由过去的“小事不
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发展成“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
事、服务不缺位”为核心内容的新时代“枫桥经验”。
3、继续推行“三调联动”大调解。对疑难复杂的矛盾纠纷,要实
行部门会商、座谈听证、律师介入、第三方调解等多种方式,推动人
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共同发力,形成“三调联动”大调解格
局。
4、成立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司法所牵头,根据命案
发生的年龄结构、性质分类、地域管辖等方面入手,对易引发命案的
重点领域、重点人群分类,成立婚姻家庭调委会、未成年矛盾纠纷调
委会、闲散青少年儿童调委会、道路交通,环境资源,民商事调委会等,
使各个领域的矛盾隐患能够及时发现、及时预警、及时调处。
5、加大信访积案化解力度。信访办加强统筹协调,事涉部门要全
力化解矛盾、消除隐患。部门主要领导要认真做好群众工作,特别是
对初信初访,诉求合理的要一次解决到位;对历史遗留问题,一定要亲
自做群众的思想工作,解事解心,先从思想根源抓起,疏导心理,再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