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整治城乡违法建设行为。集中整治土地违法、建设违法、
“乱占”“乱摆”“乱养”等违法行为,重点对未经批准,擅自改
变土地用途的;对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对不符合土地利用
总体规划和会宁县城市总体规划建设的;对超过批准的面积占用土
地的;对擅自占用耕地进行建设的;对占用基本农田进行建设的;
对整治范围内的破旧建筑物、店外店、店外棚、简易房、采石挖沙
点、废旧回收点等有碍观瞻的建筑场所和违章建筑进行依法拆除;
对道路两侧持证合法企业进行规范整顿,对无证非法占地行为坚决
查处取缔;负责核实道路两侧建筑物的用地手续,对道路沿线的非
法用地行为进行查处。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各自职责,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该整改的坚决整改,该查处的坚决查处,该拆除的坚决拆除,
该恢复的坚决恢复。
(二)整治乱扔乱倒生活垃圾。对公路(道路)沿线、河道沟渠、
村庄内外、房前屋后、田野地头、山坡洼地等区域堆积(散落)的
生活垃圾全面清理。组织保洁队伍和公益性岗位人员开展日常清扫
保洁,定点定时收集清运垃圾,做到重点地段日产日清,其它区域
随满随清。加大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力度,形成便捷有效的垃圾收集
转运处置体系。对全镇区域划分为若干单元,实施网格化管理,确
定网格区域负责人或网格员,对乱扔乱倒垃圾行为进行管控。加大
综合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偷倒乱倒垃圾破坏环境行为。
(三)整治乱堆乱放柴草杂物。积极引导青少年学生和广大群众
全面清理村内村外、房前屋后、田间地头、河塘沟渠、村道巷道、
户内户外乱堆乱放的柴草杂物。清理畜禽粪污、废旧农膜、秸秆、
尾菜、农业投入品包装物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清除侵占道路和公共
区域的土堆、粪堆、柴草堆。对农田秸秆实行秸秆还田等无害化综
合利用,对公路沿线农田深松或旋耕,做到田内不见秸秆、埂边不
见荒草。取缔公路沿线牲畜散养点,严禁在道路两侧放牧。对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