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4月底前)。各村(社区)和相关单位要成立专项调研组,对
近年来全镇基督教发展情况和底数,是否存在天主教组织的非法活
动、秘密活动点、聚会点等情况进行全面摸底调研,组织村(社
区)干部深入村组(社区)、场所(堂点)和学校,全面摸清宗教活动场
所、教职人员、信教群众的数量底数,摸清基督教非法组织、私设
聚会点、非法传教活动、境外宗教渗透活动、互联网非法宗教活动
情况,摸清境外利用宗教向我镇渗透的据点渠道、骨干人员、资金
账户、活动范围、渗透规模等情况,对发现的重点组织和骨干人员
要做到入户见人、建档立卡、一人一策做好教育管控工作,对属我
镇户籍但常年在镇外的重点人员,由派出所和所属村(社区)党总
支(支部)负责加强与其居住地的沟通联系,随时掌握动态情况。
要在摸清情况的基础上,按照省市县关于开展宗教基础信息调查工
作的要求,建立详实的数据库,不断更新完善,实行动态化管理,
为实现全国数据联网和整治工作常态化管理提供准确信息。
第二阶段:开展专项整治(202*年5月至 12 月)。主要是整治基督
教私设聚会点、依法整治非法宗教活动、坚决打击境外渗透活动、
防范向未成年人传教、治理互联网非法宗教活动、严防天主教地下
势力传播,整治过程中发现其他宗教的非法活动,一并整治。
1.整治基督教私设聚会点。在全面调查摸底成因性质和前期治理
的基础上,继续采取开放、合并、取缔等措施,将其纳入依法管理。
对有境外渗透背景和违法犯罪行为的私设聚会点,坚决依法打击取
缔;对拒不纳入爱国组织体系的,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
等多种手段,挤压其活动空间,使其化少、化小,逐步解散;对拥护
党的领导、接受爱国团体指导的,能合并的合并,具备条件的依法
批准开放,对不能合并或不具备开放条件的采取“以堂带点”的模
式进行规范管理;对取缔的私设聚会点要持续跟进,逐一回访,严防
死灰复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