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乡农村集体林地林权纠错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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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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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乡农村集体林地林权纠错工作实施方案
2003 年以来,我乡按照中央和省、市的部署要求,积极推进深
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至 2004 年底我乡基本完成林改任务要求。
但随着改革的深入,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不扎实的问题逐步显现,
比如:1、武陵乡林氏"共管山"有 285 亩,由于历史以来由村民共
同经营,没有划分具体界限,我们己多次召集四个村的村主干、老
同志代表参加协调会,本着注重现实,有利经营,互谅互让等原则,
但尚未最终解决。2、与国有梅林林场经营区"争议问题。梅林林场
经营区有明显的防火路(木荷)为界限,而梅林林场的版图却将明显的
防火路界外的林地区划入梅林林场版图,至今多次协商未果。3.权
证挂在村民小组、自然村、联合体、协会等负责人或村干部等个人
名下进行承包经营,存在界线不清、面积不准,错证、漏证较多,
档案不齐全等问题。这些问题严重制约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
影响了林农经营林地的积极性。为深入贯彻落**精神,妥善解决好
我乡集体林地林权证(以下简称林权证)发放存在的问题,结合农
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我乡实际,决定对挂名承包的集体山场进行
纠错,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正确处理农民和土地关系这一改革主线,进一步巩固农
村基本经营制度,不断健全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
严格的农村集体林地产权制度,优化林地资源配置,培育新型林业
经营主体,促进适度规模经营发展,充分发挥集体林地的生态、经
济和社会效益,为新时代多彩建设提供生态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依规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福建省林木林地权属争
议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集体林地林权纠错
工作,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二)坚持尊重群众意愿原则。充分尊重农民意愿,让广大农民
群众参与到集体林地林权纠错工作的全过程,重点把握好集体经济
组织三分之二的农户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的原则。
(三)坚持尊重历史原则。坚持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公平落
实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不得借集
体林权制度改革和此次集体林地林权纠错工作对林业“三定”(稳
定山权林权,划定自留山,确定林业生产责任制)打乱重来,重新
分配。
(四)坚持实事求是原则。按照“缺什么补什么、漏什么填什么、
错什么改什么”的原则,高标准地完善程序、明确界线、核准面积、
补齐资料,确保已确权的每一宗林地都能发证,已颁发的每一本林
权证都符合政策要求。
三、目标任务
按照应发尽发的原则,对照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有关政策要求进行
自查,对未按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林权证挂在村民小组、自然村、
联合体、协会等负责人或村干部等个人名下进行承包经营,程序不
规范、档案不齐全等遗漏问题进行补充完善,对界线不清晰、面积
不准确等差错问题进行全面纠正,使发放的林权证达到程序规范、
权属清楚、界线清晰、数据准确、档案齐全、图表册一致和人地证
相符;对已发放的林权证,要加强档案资料分类整理,做好与不动
产登记的衔接。以武陵乡上岩村进行纠错试点,总结经验,以点带
面,逐步推广。
四、重点问题
本次查缺补漏纠错工作要重点解决以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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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乡农村集体林地林权纠错工作实施方案2003年以来,我乡按照中央和省、市的部署要求,积极推进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至2004年底我乡基本完成林改任务要求。但随着改革的深入,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不扎实的问题逐步显现,比如:1、武陵乡林氏"共管山"有285亩,由于历史以来由村民共同经营,没有划分具体界限,我们己多次召集四个村的村主干、老同志代表参加协调会,本着注重现实,有利经营,互谅互让等原则,但尚未最终解决。2、与国有梅林林场经营区"争议问题。梅林林场经营区有明显的防火路(木荷)为界限,而梅林林场的版图却将明显的防火路界外的林地区划入梅林林场版图,至今多次协商未果。3.权证挂在村民小组、自然...